中国古代最繁琐的仪式是它!极尽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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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都市报

累人的旧俗

中国是有名的礼仪之邦,我曾经以为,古代最繁琐的仪式是,大概是上金銮殿见皇帝。其实不是,有一种仪式比见皇帝的仪式繁琐百倍,复杂百倍,冗长百倍,那就是见阎王。维系中国传统社会的,既不是宗教,也不是法律,而是礼仪。无论衣食住行,各有繁文缛节,对社会起著调控作用。在这样一个以“孝”为道德基础的传统社会里,长辈的去世,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超乎其他任何生活事件。因此,极尽铺张扬厉,也就不难理解了。

传统的丧葬仪式,必须经过报丧、入殓、成服、开吊、送柩一套程序,但并不以死者的入土为结束。相反,一套更繁复的仪式,这时才开始,并将持续两三年之久。按照广东旧俗,一位去世的长者入土以后,首先要做的仪式是“忏七”,超渡亡魂。然后是“作七”,从死的那天算起,每隔七日就做一次拜祭仪式,做足七七四十九日。在这四十九天内,每天早晚都要哭灵。父母死后的儿子,或祖父母死后的长房长孙,必须在家守制二十四个月,其间不得任官、应考、嫁娶。有的甚至“服勤三年。”

广东农村许多地方,以前有捡骨再葬的习俗。一排排瓦埕,叫“金塔”﹐据说里面装的是骷髅骨头。小时候顽皮的男生便远远地用石块投掷那些金塔。只听轰然一声裂开,埕里污水横流,赫然出现在眼前的,果然是一堆横七竖八的人骨。我在惊恐之余,亦很疑惑,不知一个人的身体是怎么塞进这么小的瓦埕里,莫非先要“大卸八块”?后来才知道广东有“捡骨再葬”的风俗,即先把死者用棺入葬,等肉身腐化以后,再开棺把骨捡出洗淨,入埕安葬。

在旧乡俗里,捡骨、洗骨是一种下贱的工作,通常由“细仔”担任。“细仔”其实是封建时代广府地区农村一种类似家奴的人。四邑地区称之为“细仔”,东莞则叫他们做“家山娣”或“二男仔”,香港有些地方叫他们做“下夫”,有些地方叫他们做“细民”。总之是一些身份低微的奴仆。

如今习俗似乎式微了,至少在进入了城镇化轨道的乡村,已不多见。我以为殡葬改革,不仅仅是指火葬还是土葬之别,还应该包括千百年来形成的殡葬民俗。现代社会,以法律维系。法律愈来愈详尽,礼仪愈来愈简化,乃必然趋势。移风易俗,形成新的民仪,制度和政令,才能畅行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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