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多倫多賣了房子必須得報稅!未及時填報賣房情況,將重罰$8000!

加拿大都市网

2016年賣房的加拿大居民今年需要向加拿大稅務局報稅,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交易記錄、買房時間、售出價格和物業介紹等按照收入報稅。

該項規定去年10月由政府提出,為了確保自住房的免稅政策被合理使用,賣房時投資賺取的收益需要被註明。

  

如果沒有及時填報賣房情況,稅務局將對該納稅人此前三年的報稅情況進行重新評估。

如果未及時填報賣房情況,將按延遲的月份,處以每月$100元的罰款,最高$8000元。

如果完全不報告自住房出售記錄,就可能被徵收資本收益稅。

  

不過,Deloitte稅務專家Brian Brophy說如果賣出的物業是你的自住房,那麼不需要擔心,將不會被額外打稅,僅需要按要求報稅。

EY’s投資專家John Sliskovic說該項規定是用來規範在同一時間宣稱有超過一套自住房的人。

「對於擁有超過一套物業的人,要利用自住房免稅優惠,原理還是一樣,將累積收益更高的那套物業作為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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