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航空姐工作中染疫 全國首例判賠

加拿大都市网

(■■加航空姐染疫,卑詩工作安全局裁定可獲賠償。加通社資料圖片)

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一名機艙服務員感染新冠病毒,卑詩工作安全局(WorkSafeBC)裁定可獲賠償。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這名機艙服務員表示,她在2020年3月21日至3月30日期間在一系列國際航班當值,之後在3月28日前後開始感到不適,並於4月4日在當地醫院檢測出新冠病毒呈陽性。

航空公司方面聲稱搭乘飛機感染病毒的風險「相對較低」,不過,卑詩工作安全局官員則站在空姐這一邊,裁定航空公司必須支付賠償金。這項在今年1月初做出的裁決,是最近幾項類似裁決之一,主要是針對不同領域的員工因在工作場所暴露於新冠病毒而追討賠償,特別是在大流行初期。

工作環境風險高過公共場所

由於這名機艙服務員是在去年春季染疫,她的索賠申請早於去年8月卑詩省對《勞工賠償法》(Workers Compensation Act)的修改,修改後的法規可令工作期間染疫的員工,能儘快獲得相關賠償。這也使得卑詩省成為全國首個省份將新冠相關疾病納入勞工索賠範圍。

修改《勞工賠償法》還意味着,如果員工在工作中感染病毒而提出索賠,只要他們的工作環境暴露病毒的風險明顯高過公共場所,就不再需要證明自己是在工作中染疫。

這與其他省份有所不同,在全國其他省份中,新冠相關索賠是逐案處理。

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Canadian Union of Public Employees)航空分會主席萊索斯基(Wesley Lesosky)表示,希望全國其他地區效仿卑詩省的做法。在這宗索賠案例中,航空公司方面要求對卑詩工作安全局最初接受該空姐索賠進行審查。裁決指出,這名機艙服務員向卑詩工作安全局表示,卑詩疾病控制中心(BCCDC)告訴她,她所執勤的航班上有多人的新冠檢測呈陽性,包括她的兩名同事。她說,她與這些同事近距離接觸,休息的時候都待在一起。

仲裁員洛倫茲(Melina Lorenz)在裁決中說,該航空公司提供的一項研究聲稱,航班傳播病毒的風險很低。 但洛倫茲表示,該研究於2020年10月發佈,僅包括當時的數據,並且指的是乘客而不是機艙服務員的風險。她認為,這項研究並未說明與許多乘客接觸並在整個飛機上移動的機艙服務員的風險。

儘管裁決並未提及該機艙服務員或航空公司的名字,但萊索斯基證實,該案與加拿大航空公司的空姐有關。

加航表示,剛收到卑詩工作安全局的裁決,正在對其進行研究。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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