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神論教會算不算宗教團體?聯邦法庭給說法

加拿大都市网

一間由無神論者建立的教會,出於避稅目的,希望被視為宗教團體,在其訴求被加拿大稅務部門否決後,聯邦上訴法庭近日也駁回其上訴。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這間名為加拿大中部無神論教會(Church of Atheism of Central Canada)的組織,希望申請註冊為慈善機構,被聯邦稅務部否決後,向聯邦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在上月底,上訴被法庭的3位法官一致駁回,稱該組織未能證明其信仰體系的必要要素。
在聯邦上訴庭的判決書中,詳細闡明無神論者提出的,將其視為「非宗教的宗教慈善團體」的哲學法律問題。其中,信仰體系是法院堅持的宗教基本三要素之一。

法律對「宗教」定義惹爭議

但這些作為無神論者的非信奉者認為,他們信奉某種東西,即主流科學。法庭判決稱,「主流科學既不是特別具體也不精確。」並指出,聯邦稅務部對該教會所宣稱的「能量十誡」也不認同。但判決書並未對該《十誡》進行具體闡述。

根據該裁決,加拿大中部無神論教會的成立,是希望「通過在渥太華、安省和魁省,以及被認為是加拿大中部省份,進行慈善活動來宣揚無神論。」他們認為,聯邦稅務部否認其慈善組織地位,是違反了《權利與自由憲章》所保障的權利,因此提出上訴。

根據《所得稅法》,為「提升宗教信仰」或「某些其他對社區有益的目的」而成立的組織,可被定義為慈善組織。但對「宗教」的定義引起了許多爭論。

本案主審法官稱,要成為稅法所認可的一種慈善意義上的「宗教」,要麼法院必須在過去已經承認它,要麼它必須具有與先前公認的基本特徵相同的特徵。宗教的基本特徵包括:信徒信奉更高的權力,例如上帝、實體(entity)或至高無上的存在;信徒崇拜這種更高的權力;宗教包括一個特殊而全面的信仰和崇拜體系。法院保護無神論者實踐信仰的權利,但該教會指出,佛教是一種公認的宗教,它根本不相信至高無上的存在或任何實體。

法官同意在考慮宗教的定義時,並不總是要求信仰體系對更高的存在或實體具有信仰,和對崇高至尊存在的崇敬之道。但要有信仰體系。

聯邦稅務部認為,該教堂沒有提供有關信仰和崇拜的具體而全面的系統詳細信息。

該教會認為,宗教不需要類似於聖經的權威書籍,政府認為,這進一步證明無神論者沒有全面而具體的信仰和崇拜體系。其活動也是僅針對其成員。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华裔男子620元替人装吊灯 1个月后摔碎被索赔2.8万元

加拿大楼市最贵豪宅急降1000万再挂牌!

抢!这件The North Face抓绒衣仅售$59.98+免邮

Sporting Life母亲节闪售最后机会 Moncler羽绒服5折+免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