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溏心風暴》現實版︱老翁與保姆結婚後離世 遺囑揭財產幾全部留予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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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現代社會對生死觀念轉變,不少長者選擇生前預立遺囑,惟細節疏漏常引發身後遺產繼承糾紛。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期梳理近五年審理的長者財產處分案件時發現,部分遺囑因欠缺法律要件或內容不規範,最終被認定無效。

內地《封面新聞》報道一個案例。案中長者老宋與前妻離婚後,與長期照料其生活的家務助理關某登記結婚,惟再婚未滿兩年老宋便不幸離世。老宋子女在籌劃辦理遺產分割時,關某出示一份署名老宋的自書遺囑,內容將老宋名下的兩處房產全數劃歸關某所有;此外,遺囑還針對一樁尚未了結的訴訟設定多項分配條件,包括「若勝訴回款逾百萬元人民幣則分給老宋父親10萬元、其餘歸關某」、「若回款不足百萬則全歸關某」,以及「若判得房產亦歸關某獨有」等。

由於該遺囑幾近將老宋全部財產獨留予再婚妻子,老宋子女提出反對,雙方遂對簿公堂。

法院審理後指出,由於樣本缺失,該遺囑無法透過筆跡鑒定確認真偽。更關鍵的是,該遺囑的財產範圍嚴重模糊不清,所有分配規則均建立在一系列「如果」的假設之上;訂立時訴訟能否勝訴、賠償標的為現金或房產、具體數額與價值均屬未知,屬於典型的「財產範圍不明」。同時,關某作為遺囑持有人,未能履行舉證責任證明其真實性。

法院最終裁定該自書遺囑無效,依法駁回關某的全部訴訟請求,老宋的遺產將依《民法典》法定繼承規則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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