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玉林一宗涉及「喪子、養了8年的孫子非親生、百萬爭產官司兩度敗訴」的家庭倫理大案,於9月16日下午在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再審聽證會,再度引發社會辯論。事件源於2024年5月,七旬老人陸芳明夫婦的獨子阿東(化名)在兼職送外賣途中因車禍不幸身亡,留下高達160餘萬元人民幣(約175萬港元)的巨額賠償金,未料卻意外牽扯出一幕猶如電視劇般顛覆三觀的「非親生」血緣疑雲。
據死者妹妹陸女士透露,哥哥阿東驟逝後,大嫂黃女士在葬禮上表現反常,甚至拒絕讓8歲的兒子小毅(化名)按照家鄉習俗為父親守靈、捧骨灰,引發兩老起疑。老人在未經兒媳同意下,私下採集了小毅的頭髮和指甲進行祖孫親緣鑒定,隨後又向交警部門申請調取阿東搶救時留存的血液樣本進行親子鑒定。兩份檢測報告得出了同一個冰冷結論:阿東不是小毅的生物學父親,小毅與陸老夫婦並無血緣關係。




祖父母無權提訴否認親子關係
陸老夫婦隨即以黃女士隱瞞非親生事實、構成「欺詐性撫養」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小毅喪失繼承權,並索償19萬餘元撫養費及精神損害金。然而,一審及二審法院均駁回了兩老的所有訴求。
法院判決指出,陸家自行委託的親子鑒定未經孩子法定監護人(母親)同意,且使用亡者生前樣本,在取證程序上屬於違法,不予採信。
更關鍵的是,根據《民法典》規定,只有「父或者母」才有資格提起確認或否認親子關係的訴訟,祖父母根本無資格提出。由於阿東生前從未對兒子的身世提出異議,而唯一有權啟動鑒定的母親黃女士又堅決拒絕配合,案件在法律層面陷入了死胡同。
律師另闢蹊徑先爭探視權
隨着親子關係糾紛懸而未決,涉及車禍保險及平台意外險共計160餘萬元的賠償金分割亦被迫陷入停滯。聽證會上,雙方各執一詞,黃女士的律師全盤否定了老爺奶奶8年來風雨不改接送孫子的付出,令老兩口當場情緒崩潰,陸母甚至在會後體力不支暈倒。
陸老夫婦的代理律師臧梵清指出,此案是司法界極其罕見的特殊案例,凸顯了生父離世、生母拒絕鑒定下的法律空白。由於直接改判的難度極高,律師團隊已制定階段性策略:將另案提起民事訴訟,先為兩位老人爭取對孫子的探視權,維繫多年建立的祖孫親情。
臧梵清表示,孩子私下曾問嫲嫲「如果自己不是親孫子,嫲嫲是否還愛他」,並表達了想知道親生父親是誰的願望。但要突破目前的僵局,將需待孩子7年後年滿18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自主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