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入境管理新規昨(15日)起實施,多類情形被明確限制出境。國家移民局亦配合出台細則,從事出入境中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昨日起需備案登記。
危害國安可被限制出境
《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昨起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違反出口管制等可被限制出境。另外公職人員、軍隊人員不得通過中介辦理外籍身份,境外永居資格等,中介發現違規情況應及時向監察機關報告。
國家移民局公告規定,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備案時需提交機構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或租賃合同,人員管理、教育培訓、數據保存、數據安全、合規管理等相關管理制度的具體說明或者自評報告,及與境外有關服務機構簽署的合作協定文本。
相關機構應建立服務台帳和使用者檔案,如實記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結果等訊息,妥善保管服務合同、個人訊息、財務憑證等數據檔案,配合有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