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國腳申思被曝3天內對一名未成年小球員掌摑20餘次,其中一記耳光將孩子打得踉蹌後退,球員家長事後報警。中國足協18日發通報,重申申思已被罰「禁足」,不可從事任何足球活動,並表示會密切關注有關部門就小球員被打的調查進展。
中國足協18日發佈的通報原文如下:
二人曾受賄入獄
近日,中國足球協會關注到有關申思、祁宏參與足球青訓活動相關事件的資訊,現通報如下情況:
1.《關於對原上海中遠匯麗足球俱樂部運動員申思等四人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決定》(足紀字〔2013〕028號)已註明,中國足球協會終身禁止申思、祁宏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2.《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二十四條針對「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作明確解釋: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是指禁止被處罰對象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管理、比賽或其他)。
3.中國足球協會將密切關註上海市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進展,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通報。
各地足球管理部門應切實落實對禁業人員的核查(禁業名單查詢入口:http://t.cn/AXKrwZRO);各青訓單位應科學訓練、文明訓練,切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與合法權益。
此前,7月17日,有網友在社媒曬出視頻,曝光53歲的申思在教學過程中,對青訓小球員進行毆打。申思在3日間對小球員打了逾20記耳光。球員的家長事後報警。
據了解,2012年6月,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前中國男足國腳祁宏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50萬元(人民幣),並沒收非法所得。祁宏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進行上訴。申思的刑期為6年。
因兩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013年2月,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作出處罰,終身禁止申思、祁宏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