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連江縣一名外賣員因送餐地址定位問題與顧客發生口角,遭對方持刀斬傷頸部,重傷一級變植物人。行兇男子一審被判故意傷害罪成,獲刑8年,賠償逾百萬元人民幣,其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面對無底深潭般的龐大醫療費,被害人妻子最終忍痛接受被告家屬提出的150萬元人民幣(約162.7萬港元)賠償,簽下諒解書並無奈撤訴,直言「不是不追究,是追不起了。」

受害人遇襲前照片。

受害人遇襲後成植物人,需終生護理。

檢方抗訴請求答覆書。
行兇者患精神分裂隨身攜刀
據澎湃新聞報道,案發於2025年7月1日下午,外賣員李某傑與顧客楊某某因送餐地址定位問題發生糾紛。楊某某隨後拿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在爭執中划過李某傑頸部,致其大量失血。李某傑經送院搶救後,雖脫離生命危險,但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被鑒定為一級傷殘,呈持續植物生存狀態,需終生護理。
楊某某家屬在庭上供稱,楊某某因十年前炒股虧本,精神狀態出現異常,行為變得暴躁,且多年來習慣隨身攜刀。經司法鑒定,楊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法院據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賠償經濟損失103萬餘元。一審後,楊某某家屬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民事賠償方面,被害人家屬就賠償金額提出上訴後,楊某某家屬表示願提高賠償至150萬元人民幣。面對丈夫高昂且漫長的護理費用,李某傑的妻子最終選擇接受賠償,與行兇者家屬簽下諒解書並撤訴。她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坦言,此舉是為丈夫後續治療費用着想,「不是不追究,是追不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