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夫婦中國欠債 加國三物業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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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夫婦申請擱置凍結3個物業,被卑詩最高法院駁回。圖片中人物與案件無關。資料圖片

■原訴人曾於2014年入稟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追討債項。互聯網
■原訴人擔心該對夫婦會出售物業逃避債款,向法院申請資產凍結令。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一名華裔男子入稟卑詩省法院,要求凍結一對華裔夫婦在卑詩省的3個物業,以防該對夫婦逃避在中國的債務。該對夫婦提出擱置,但經過審理後,卑詩最高法院駁回夫婦的申請。

洋名東尼(Tony)的韋姓(Wei,譯音)男子為原訴人,他與家族經營煤炭進口業務,而與訟人梅子傑(Zijie Mei,譯音)在中國是地產發展商,開設一間名為唐山豐匯地產發展有限公司(Tangshan Fenghui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下稱豐匯有限公司),而梅子傑及其妻子李貴蓮(Guilian Li,譯音)是該公司股東。

據韋東尼提交的誓章,聲稱透過親戚認識梅子傑。在2010年,梅聯絡他表示由於缺乏資金,其手上發展項目不得不暫停,所以希望向他借錢,以便繼續進行發展項目。為此,韋在2010年12月20日,借款1,100萬元人民幣予豐匯有限公司,並由梅氏夫婦為擔保人,這是第一筆借款。借款一方同意在2011年3月6日或之前連本帶利歸還。

但梅氏夫婦未有如期還款,更希望能再借錢,好讓他能早日完成該發展項目,及出售單位,否則無力清還第一筆借款。韋聲稱答允再多借貸1,220萬元人民幣給梅。在2012年8月7日,韋與豐匯有限公司於唐山市訂立借款協議,連同第一筆借款,兩筆借款合共2,320萬元人民幣,並由梅氏夫婦作為擔保人。在協議里,豐匯有限公司同意在2012年8月31日或之前,把本金歸還。然而,豐匯有限公司及梅氏夫婦同樣未有還款。

韋東尼在文件中又聲稱,在2014年3月4日曾入稟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豐匯有限公司、梅子傑及李貴蓮提出訴訟,指與訟各方違反借款協議。在聆訊前,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豐匯有限公司、梅子傑及李貴蓮必須在2014年6月14日或之前償還3,832.64萬元人民幣,包括主要借款、利息、違約罰款及經濟損失。若與訟方未能在該天全部清還,餘款便以每天0.2%來計算利息。不過,與訟方沒有在協定日償還款項。兩天後,原訴人向中國法院申請執行令。

其後,在2014年10月22日及2016年11月14日,韋東尼聲稱分別收到99萬元人民幣及878,282元人民幣,餘款還有36,458,118元人民幣,而於今年2月3日,再收到35.5萬元。韋東尼知道梅氏夫婦在卑詩省持有3個物業,擔心他們會出售物業,逃避還款責任,向卑詩省法院申請資產凍結令。梅子傑夫婦則在6月15日申請擱置。經過審訊,卑詩最高法院法官於8月15日在溫哥華作出判決,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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