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山碎尸案:投资物业起纠纷将合伙人杀害 华裔男认二级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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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为约克区万锦市康山Laureleaf Road一间正在装修的豪宅。资料图片

邱培正辩护律师迪祖里奥。 本报记者摄

■死者残肢当时需装入5个大型运尸袋。 CityNews

本报记者

涉嫌去年3月下旬于康山Laureleaf Rd一豪宅内,杀害余姓男子及分尸的29岁华裔男被告邱培正(音译,Pei Zheng Qiu),早前于安省高等法院承认二级谋杀罪。据控辩双方同意的认罪陈述指,被告与死者合资做购屋装修后出售盈利生意,被告欠死者130万元债务,案发日二人在上述房屋见面后酿成这宗骇人命案,被告之后在友人陪同下自首。

控辩双方律师昨日就邱培正早前在庭上承认二级谋杀华裔余姓男死者案件,分别作出量刑陈述,控方在庭上宣读男死者父亲及未婚妻之“受害人心理影响”陈述。

据本报记者昨日于纽马克市高等法院,获主审法官首肯下取得控辩双方同意的认罪陈述(Agreed Facts for Plea),指被告与男死者都是留学生,二人在学校认识,一同投资住宅物业,二人购买住宅物业翻新装修后,再出售赚取利润,该生意尚有其他投资者参与。

案发10天后原定还款5万

文件指出二人的财政关系最初建基于信任,但当彼此信任破裂,部分房屋装修工程没有如期完成时,便出现有人向另一方欠款情况。在2015年秋季,邱培正签下一份“欠款确认书”(Acknowledgment of Debt),提到欠余姓死者130万元,并订下分期还款日子,第2期还款期限是去年3月31日,即案发3月20日后约10天,邱需向余归还5万元。

文件指案发当日早上约8时40分,邱前往Home Depot购买一批工具,包括锯、手套、面罩及连身工作服,他驾驶白色宝马汽车,于上午9时到达案发房屋,到达时被屋外保安摄录机拍下。邱于9时14分将工具带入屋,室外保安摄录机于5分钟后失效,再录影不到任何影像。

于早上9时34分邱致电余,余告知其未婚妻会在早上11时或11时半,到案发房屋见邱。他在10时半载未婚妻到地铁站后,其未婚妻没有再接触到死者。

由于余驾驶一辆白色法拉利跑车,有附近居民见到该辆引人注目的跑车,停泊在案发房屋停车路。至当日中午时分,邱致电室友Bowe到案发房屋,Bowe到达后邱告诉他自己杀了人。另一名认识邱及Bowe的男子Yaorile也从邱口中得悉命案,二人均劝邱向警方自首,邱首先返回士嘉堡住所更换衣服,并将在案发房屋所穿的衣服放入垃圾袋。

驾死者法拉利到警局自首

邱之后驾驶死者的白色法拉利跑车,在黄昏6时15分到多市警方42分局自首,车上载有一袋染有血迹的衣服,其友人Bowe则驾驶另一辆汽车陪同邱自首。约克区警方接获多市警方通知,前往案发房屋调查,在地库发现血迹、染血工具及人体残肢,警方于案发晚上将邱拘捕及落案起诉谋杀罪。

文件指邱于约克区警方第2分局落口供时表示,他与死者因金钱问题起争执,声称死者向他表示他在中国的家人将有“不好事”,他感受威胁,执铁锤多次击打死者头颅,死者继续威吓对邱家人不利,邱遂用手箍住死者颈部约2分钟,邱承认此举是想杀死余。

邱确定死者断气后将其分尸,四肢及头颅与躯干分开,邱更将部分肉与骨分开,死者残肢被装入垃圾袋内,案发经过均在房屋地库进行。

法医验尸总结死者致死原因是头颅受到重创后,颈部受到重压且有遭利器造成之伤痕与邱向警方陈述之状况吻合。

控辩双方律师于量刑聆讯上,分别向主审法官作出量刑陈词,检控官哥斯登(Jeffrey Costain)期望法官考虑被告杀人过程暴戾,被告邀约见面,死者如期应约显示他信任被告,冀法官判处终生监禁,14年内不得假释;辩方律师则指死者当天持铁锤到现场,被告是在受威吓下犯案,冀法官考虑被告已被羁押年多,在终生监禁下获减一些容许假释年期。

检控官哥斯登向主审法官富埃丝特(Justice Michelle Fuerst)提呈控方量刑陈词时称,希望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谋杀及分尸,被告以残忍恐怖手法杀害死者。余姓死者与被告相识多年,即使被告欠下巨债,死者都相信被告。案发当天早上被告相约死者到案发房屋,死者也如往常与被告见面,结果却遭对方杀害。

哥斯登向法官指出,被告来到加拿大生活,希望成为真正的加拿大人,但他于去年3月20日对死者所做的事,恶劣程度并不符合做本国人,故建议法官依例判处被告终生监禁,14年内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