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山碎屍案:投資物業起糾紛將合伙人殺害 華裔男認二級謀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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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為約克區萬錦市康山Laureleaf Road一間正在裝修的豪宅。資料圖片

邱培正辯護律師迪祖里奧。 本報記者攝

■死者殘肢當時需裝入5個大型運屍袋。 CityNews

本報記者

涉嫌去年3月下旬於康山Laureleaf Rd一豪宅內,殺害余姓男子及分屍的29歲華裔男被告邱培正(音譯,Pei Zheng Qiu),早前於安省高等法院承認二級謀殺罪。據控辯雙方同意的認罪陳述指,被告與死者合資做購屋裝修後出售盈利生意,被告欠死者130萬元債務,案發日二人在上述房屋見面後釀成這宗駭人命案,被告之後在友人陪同下自首。

控辯雙方律師昨日就邱培正早前在庭上承認二級謀殺華裔余姓男死者案件,分別作出量刑陳述,控方在庭上宣讀男死者父親及未婚妻之「受害人心理影響」陳述。

據本報記者昨日於紐馬克市高等法院,獲主審法官首肯下取得控辯雙方同意的認罪陳述(Agreed Facts for Plea),指被告與男死者都是留學生,二人在學校認識,一同投資住宅物業,二人購買住宅物業翻新裝修後,再出售賺取利潤,該生意尚有其他投資者參與。

案發10天後原定還款5萬

文件指出二人的財政關係最初建基於信任,但當彼此信任破裂,部分房屋裝修工程沒有如期完成時,便出現有人向另一方欠款情況。在2015年秋季,邱培正簽下一份「欠款確認書」(Acknowledgment of Debt),提到欠余姓死者130萬元,並訂下分期還款日子,第2期還款期限是去年3月31日,即案發3月20日後約10天,邱需向余歸還5萬元。

文件指案發當日早上約8時40分,邱前往Home Depot購買一批工具,包括鋸、手套、面罩及連身工作服,他駕駛白色寶馬汽車,於上午9時到達案發房屋,到達時被屋外保安攝錄機拍下。邱於9時14分將工具帶入屋,室外保安攝錄機於5分鐘後失效,再錄影不到任何影像。

於早上9時34分邱致電余,余告知其未婚妻會在早上11時或11時半,到案發房屋見邱。他在10時半載未婚妻到地鐵站後,其未婚妻沒有再接觸到死者。

由於余駕駛一輛白色法拉利跑車,有附近居民見到該輛引人注目的跑車,停泊在案發房屋停車路。至當日中午時分,邱致電室友Bowe到案發房屋,Bowe到達後邱告訴他自己殺了人。另一名認識邱及Bowe的男子Yaorile也從邱口中得悉命案,二人均勸邱向警方自首,邱首先返回士嘉堡住所更換衣服,並將在案發房屋所穿的衣服放入垃圾袋。

駕死者法拉利到警局自首

邱之後駕駛死者的白色法拉利跑車,在黃昏6時15分到多市警方42分局自首,車上載有一袋染有血跡的衣服,其友人Bowe則駕駛另一輛汽車陪同邱自首。約克區警方接獲多市警方通知,前往案發房屋調查,在地庫發現血跡、染血工具及人體殘肢,警方於案發晚上將邱拘捕及落案起訴謀殺罪。

文件指邱於約克區警方第2分局落口供時表示,他與死者因金錢問題起爭執,聲稱死者向他表示他在中國的家人將有「不好事」,他感受威脅,執鐵鎚多次擊打死者頭顱,死者繼續威嚇對邱家人不利,邱遂用手箍住死者頸部約2分鐘,邱承認此舉是想殺死余。

邱確定死者斷氣後將其分屍,四肢及頭顱與軀幹分開,邱更將部分肉與骨分開,死者殘肢被裝入垃圾袋內,案發經過均在房屋地庫進行。

法醫驗屍總結死者致死原因是頭顱受到重創後,頸部受到重壓且有遭利器造成之傷痕與邱向警方陳述之狀況吻合。

控辯雙方律師於量刑聆訊上,分別向主審法官作出量刑陳詞,檢控官哥斯登(Jeffrey Costain)期望法官考慮被告殺人過程暴戾,被告邀約見面,死者如期應約顯示他信任被告,冀法官判處終生監禁,14年內不得假釋;辯方律師則指死者當天持鐵鎚到現場,被告是在受威嚇下犯案,冀法官考慮被告已被羈押年多,在終生監禁下獲減一些容許假釋年期。

檢控官哥斯登向主審法官富埃絲特(Justice Michelle Fuerst)提呈控方量刑陳詞時稱,希望法官考慮到此案涉及謀殺及分屍,被告以殘忍恐怖手法殺害死者。余姓死者與被告相識多年,即使被告欠下巨債,死者都相信被告。案發當天早上被告相約死者到案發房屋,死者也如往常與被告見面,結果卻遭對方殺害。

哥斯登向法官指出,被告來到加拿大生活,希望成為真正的加拿大人,但他於去年3月20日對死者所做的事,惡劣程度並不符合做本國人,故建議法官依例判處被告終生監禁,14年內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