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珊被害案:被告律師動情陳詞 殺人罪證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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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多尼奧(右)和辯護律師。Metroland圖

被控一級謀殺台商辛明珊的男子奧多尼奧審訊接近尾聲,其辯護律師薩杜昨日向陪審團結案陳詞,直指審訊期間許多關於其當事人有否參與殺人的證據,存在太多未解之謎;他又稱控方強調辛明珊的兒子盧彥軒指使被告殺害辛明珊,卻忽略辛的前邱姓男友(Tim Chiu,譯音)殺害辛明珊的動機更強烈,冀陪審團本着「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前提下,裁定奧多尼奧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奧多尼奧(Justine Ordionio)辯護律師薩杜(Peter Zaduk)甫開始結案陳詞,即向陪審團稱,他是懷着誠惶誠恐心態預備該陳詞,原因是陳詞影響一名年輕人,會否於人生黃金時期在獄中渡過。他向陪審團重申,一級謀殺罪名是加國最嚴重罪名,被告所面對的指控是否成立,取決於陪審團一念之間,期望陪審團能秉持兩項原則作出裁決:所有人在尚未被判罪前都應視為無罪;以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只要有任何疑點都不該判處被告有罪。

事發房車查無涉案直接證據

薩杜首先提到一宗案件有沒有疑點,關鍵在於控方呈堂證據是否出現「縫隙」(gap of evidence);案中控方論點圍繞其當事人與另一名被告,於2015年4月8日至10日期間的某個時刻,在女死者辛明珊所駕駛寶馬汽車內將她殺害,控方更指其當事人潛伏在死者房車后座,待時機到用刀刺死死者。

但控方在庭審時從頭至尾沒有提出證據證明辛明珊房車內,找到奧多尼奧的DNA、頭髮及衣服纖維等證據,以證明奧多尼奧曾登上女死者房車。在現今到處是監控系統年代,包括辛明珊陳屍汽車停泊的商場停車場,亦安裝了多部監控攝錄機,卻無一拍攝到奧多尼奧曾出現在案發現場的錄像,顯示奧多尼奧或許沒有到過案發現場。

另外,警方在鎖定涉及兇案嫌疑人後,曾竊聽過相關人等電話通話,包括奧多尼奧,但警方明顯沒有從奧多尼奧電話通話中,聽到任何與兇案相連的通話信息,以證明奧多尼奧與該案有關。
控方另一呈堂重要證據,是一眾被告在案發前後的手機通訊紀錄,包括他們在案發前數天與案發當日,曾在哪些地區使用手機與何人通訊。

控方所持的是一個位處密市市政廳位置附近的手機通訊塔電波流,該通訊塔涵蓋範圍包括辛明珊陳屍房車所在地點,以及每天有數以萬計人流的Square One購物商場等。

手機通訊未能確切證明行蹤

薩杜形容控方以該通訊塔涵蓋範圍,便總結出奧多尼奧與辛的兒子盧彥軒,以及另一被告杜克蘭(Mark Dookhram),在案發前後經常在密市使用手機互通消息,令控方相信奧多尼奧與杜克蘭是受聘於盧彥軒,意圖在案發前監視與跟蹤辛明珊,再找機會下殺手有關,是以偏概全的想法。

他反駁指控方多次在審訊中強調,奧多尼奧與杜克蘭在案發前2天,即2015年4月6日及7日,負責跟蹤及監視辛明珊,但事實上奧多尼奧在上述2天,大部分時間身處多市中心,手機通訊塔證實奧多尼奧手機在4月6日下午活躍於市中心安省遊樂宮(Ontario Place)一帶,4月7日則全日在市中心及加拿大國家展覽會(CNE)活躍使用;即使杜克蘭手機在6日當天,呈現出在密市使用頻率,但在7日亦同樣出現在CNE使用頻率。

薩杜說控方根本不能確切證明奧多尼奧身處密市監視辛明珊。

薩杜續說控方傳召一對相信是最後見到辛明珊生存的父女,他們在4月8日當天下午在辛所駕駛寶馬房車所在停車場現身;父女均稱除了聽到辛的汽車發出警報鳴響及閃燈外,既沒有聽到有人呼叫,也沒有見到辛的汽車有強烈掙扎導致搖動的不尋常情況,父女是在案發後數天,從報章得悉兇案後主動聯絡警方。

該對父女沒有見過奧多尼奧出現在案發停車場,薩杜形容控方證據中有太多不解的「黑洞」,在疑點歸於被告下,奧多尼奧有否涉及該案是有待商榷。

星島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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