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馬克市一對華裔夫婦高估自己買樓能力,最後得不償失。資料圖片
安省紐馬克市一對華裔夫婦,去年樓市暢旺時,出價225萬元,成功投得Stouffville區的一所獨立屋。後來悔約,退出交易,最終被法庭下令賠償屋主47萬元。
利氏夫婦(David Lea and Yixing Hu)於去年為爭奪一所原價200萬元的獨立屋,出價225萬成功得標。但不久後樓市回落,二人開始後悔,於是向業主收回承諾,退出交易。
至去年暑假時,該物業的價值跌至180萬元,業主心感氣憤,於是告上法庭。至今個月,安省最高法院法官愛德華茲(Mark Edwards)作出裁決,判利氏夫婦須向該業主賠償差額。
申請房貸失利決定退訂
利氏夫婦原本計划出售自住房屋後,再買入更大單位。當時他們需分兩次支付訂金,但在第二次付款前,決定退出交易。原因是銀行按揭批出的貸款,加上他們物業的估價,不足以支付新屋的價值。
原屋主蓋蒙夫(Douglas Gamoffs)5月再將物業出售,開價225萬元,但樓市已經開始受省府抑壓樓價政策影響,價錢回落,至7月成交時,只值177萬元。
法官愛德華茲對利氏夫婦深感同情,同時指出,現時樓市升跌難以預計,相信與他們相同景況的買家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