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男子每月駕駛不足300里 汽車經銷商嫌他開的少不給保養?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網】安省一名男子表示,當他那部平治車新電池出現故障,但汽車經銷商說這全因為他駕駛不夠多而拒絕保養電池時,令他感到非常震驚。

安省伯靈頓一名男子科珀斯韋特(Stephen Copperthwaite),在2021年1月為他的平治車購買了一塊新電池,這花了他大約360元,以及150元的安裝費。和很多人一樣,疫情期間他經常待在家裡進行自我隔離,很少開車。九個月後,他的新電池壞了。

車主說:「因為疫情,所以我們經常留在家中,九月時我們去了Wonderland,第二天電池就無法啟動了。」他將自己的SUV送到經銷商去,將電池充電,但一個月後電池再度壞掉,這次不能再用了。

車主被告知他要再買一塊新電池,但他說自己用的那塊電池只用了10個月,而且還有五年的保養期。但他被指不合資格免費換一塊新電池,因為他駕駛不足,令保養失效。車主說:「我很震驚。他們說我需要每月至少駕駛300公里。」

他的汽車車主手冊上寫着:「如果你每月使用車輛少於300公里……或每次不使用超過3周,檢查和改善電池充電是你的責任。」由於他沒有這樣做,平治公司說他必須支付更換電池的費用,並在他的賬單發票上註明 「車輛沒有按規定每月至少行駛300公里以適當保養電池」。

儘管如此,這位車主還是要求保養索賠,但被拒絕了。他說:「平治差不多是立即拒絕了這項索賠。」

CTV新聞聯繫了加拿大平治公司,但一位發言人表示,他們對電池問題不予置評。

車主科珀斯韋特說,其他汽車公司可能也有類似的電池保修政策,公眾應該意識到,他們可能需要一個月開這麼多公里的車,否則保養將無效。
他公開這件事,目的不是為了索賠,而是「想告訴公眾,大家要注意這點。」

汽車技術越來越複雜,電池也一樣,AGM或「玻璃纖維吸附式」(absorbed glass mat)電池可操作開關技術,有着安全方便的功能,但價錢也較貴。如果你買了一輛新車,又或是一塊新電池,應該檢查一下你的保養單,在大流行期間,也許偶爾也要開開車,或者把電池放在涓流充電器(trickle charger)上。

(圖:CTV) T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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