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針對加拿大航空公司超額收取燃油附加費提起的集體訴訟,近日已獲得魁省高等法院法官批准立案。一旦勝訴,在2012年4月至2014年11月期間乘搭加航國際航班的一些旅客,有可能獲得賠償。
據加通社消息,周一批准的該宗訴訟稱,加航作為本國最大的航空公司,通過將某些航班的燃油成本增加一倍以上,來「非法向客戶收取過多的費用」。
代表起訴方的律師Michael Vathilakis表示,加拿大航空公司歪曲了其所聲稱的收取附加費的目的,也就是所謂為了部分抵消航空燃油價格的波動。
涉及者多從魁省出發
Vathilakis向媒體解釋說:「加拿大航空公司所做的事情是向乘客表示,他們將所收取的這筆燃油附加費,用來抵消燃油價格的波動,實際上在很多情況下,他們由此獲得了真正的利潤。在多個案例中,他們收取的金額等於或高于飛行的全部燃料成本。」
該訴訟引用了一個例子,據稱加拿大航空公司在2014年1月,向飛往巴黎航班的商務艙和經濟艙乘客,收取的燃油附加費比航班的實際燃油費用高出105%。該航班上的每位經濟艙乘客僅燃油附加費一項就支付了238元,根據加拿大航空公司的合同定義,該費用比實際應支付的多出了163元。
該訴訟文本顯示,加航在該航班上獲得了73,878元的燃油附加費,而不是應該收取的23,164元。加拿大航空公司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只允許其最多可收取超過燃油費用33%的費用。
該集體訴訟涉及魁省的乘客中,凡在2012年4月至2014年11月期間,購買了除美國、墨西哥和加勒比地區以外目的地的國際機票的乘客。
加拿大航空表示不同意這些指控,並打算在法庭上極力捍衛自己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