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警队测谎专家盘问 辛明珊案被告曾询问谋杀罪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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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播出长达4小时监控片段,有关警队测谎专家盘问辛明珊被杀案疑凶的内容。图为辛明珊。 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讯
 

多伦多台湾商会前会长辛明珊被杀案的聆讯,控方昨日继续播放皮尔区警队测谎专家Mark Heyes,在2015年11月10日盘问被告Justine Ordonio的监控片段,被告曾向探员询问有关谋杀罪刑期的问题。

片段显示,刚在今年初退休的Mark Heyes指,被告是介绍辛明珊儿子卢彦轩(Eric Lu)予另一被告Mark Dookhram认识的中间人,被告回答说,因为Mark Dookhram需要一张粮单才能租车,因此找卢彦轩帮忙,但他们两人并没有踫面,是由他把粮单交给Mark Dookhram。

警:被告事前事后2次致电卢彦轩

探员问辛明珊是谁,被告回答是卢彦轩的母亲,但从未见过她。

片中可见被告在警方盘问约4小时后不停打呵欠,其后更趁探员离开房间,直接趴在地上休息,直到探员在大约5分钟后返回。被告又表示感觉很冷。

被告曾问探员刑期的问题,探员回答说,谋杀的刑期是最低25年,但他不是法官或律师,不能作准。

被告后来又在探员离开房间时,趴在地上休息约20分钟。探员返回房间给予被告外套后离开取膳食。被告穿外套后,侧卧地上约10分钟后返回座位。

法官:被告缄默不代表默认

探员又说,被告声称在2015年4月6至8日期间,均留在多伦多的家中打机;但手提电话公司的纪录,他在4月8日下午3时20分打电话给卢彦轩,电话公司显示,该通话是透过位于密西沙加市的讯号塔传送。探员再指,被告其后在下午4时53分再打电话给卢彦轩,这次是经机场道(Airport Road)附近的讯号塔传送。

探员指两次通电话,一个是事前,一个是事后,被告没有回应。

探员又问,为什么卢彦轩给他(被告)金钱。被告回答说,是卢彦轩的雇员。

探员说,被告获取酬劳做事,第一次没有做好,再做第二次。被告同样没有回应。

女法官Justice Baltman在播放监控片段前,曾再次向陪审团作出指引,表示探员的言论不是证供,只有被告的讲话才可以作为呈堂证据,除非被告回答时同意探员的问题。法官说,被告有权保持缄默,并不代表被告默认或是心虚。

法庭将在下星期一继续播放审问的监控片段。

本报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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