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都市網】安省上訴庭允許向安省長期照護廳廳長提出集體訴訟,指控省政府在COVID-19期間的疏忽。
四名主要原告在2020年底因COVID-19 或相關併發症失去父母。原告聲稱當局在當時的1月尾已經知道長期護理院的居民是高風險群組,但政府沒有採取措施預防病毒,一直拖延到情況不可收拾。
原告聲稱如果政府願意儘早採取行動,本可避免多達數千人的死亡。
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這次集體訴訟,但省府其後提出上訴,指訴訟針對衛生廳廳長和衛生廳首席醫療官。
昨天上訴庭維持高等法院判決,指長期照護廳廳的職責可以和衛生廳的不同。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原告試圖以這宗案件區分兩廳職能,長遠而言確立有利長期護理院居民的局面。但法官也提醒各位原告,案件很可能不會獲勝。
去年9月起擔任長期護理廳廳長的Stan Cho表示無法評論案件,僅表示衛生廳花費8500萬元用以預防疾病感染,並遵從建議預防疾病。
(圖:加通社)T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