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罪成約克區華裔前警員 再遭檢舉性侵被控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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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去年在性侵犯华裔女交换生案件中提堂后离开法院。 Metroland资料图片
被告去年在性侵犯華裔女交換生案件中提堂後離開法院。 Metroland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於今年2月因性侵犯一名華裔女交換生罪成、被判入獄的約克區華裔警員,再因涉嫌與2014年與約克區另一宗性侵犯案有關,昨日被安省特別調查組(SIU)落案控告性侵犯及公職人員違反誠信罪名。
SIU總監羅柏高(Tony Loparco)表示,SIU於2016年11月2日接到約克區警隊通知,一名26歲女子投訴該警隊一名警員,於2014年8月至12月期間性侵犯她。

7.13進行保釋聆訊

SIU經深入調查後,懷疑35歲華裔警員Young Min von Seefried涉嫌觸犯兩項性侵犯罪及兩項公職人員違反誠信罪名,於昨天將他拘捕落案控告上述罪名,昨日在紐馬克市法庭過堂,法官將案押至7月13日進行保釋聆訊。SIU聲明中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SIU不會再就案件發表評論。
被控的華裔警員有性侵犯前科,該案發生於2015年1月4日清晨4時30分,von Seefried在萬錦市活拜大道(Woodbine Avenue)近Yorktech Drive附近截停一對情侶的車輛,他指稱該男女駕駛的金色平治,顏色與行車證上所描述不符。
據該名華裔女交換生證供指,被告要求她離開車廂,跟隨他登上巡邏車,她當時只有半邊身體坐到車內已遭人施襲,包括被親吻、撫摸性器官以及把她的手放到他的陰莖上。
von Seefried否認女方供詞,但承認曾記下她的電話號碼,並在事發後30分鐘內兩度致電和留言,理由是確保她「沒有問題」。同日,SIU收到投訴後展開調查,並將涉案警員落案起訴。
被告作供時聲稱憂慮有人不清醒駕駛,及考慮到該女生安危,擔心她是否涉及賣淫或家庭問題,於是叫她坐上警車以防萬一。法官不接納辯解並指說法「荒謬」,判被告入獄16個月,禁止5年內擁有武器,出獄後守行為兩年,其名字會在性罪犯名冊上保留10年。
約克區警方指他被定罪後會將他革除。警察總長祖烈夫(Eric Jolliffe)表示警方絕不容忍這種行為:「我們致力堅守責任與承擔的價值,也嚴肅對待任何針對警員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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