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罪成约克区华裔前警员 再遭检举性侵被控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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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去年在性侵犯华裔女交换生案件中提堂后离开法院。 Metroland资料图片
被告去年在性侵犯华裔女交换生案件中提堂后离开法院。 Metroland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于今年2月因性侵犯一名华裔女交换生罪成、被判入狱的约克区华裔警员,再因涉嫌与2014年与约克区另一宗性侵犯案有关,昨日被安省特别调查组(SIU)落案控告性侵犯及公职人员违反诚信罪名。
SIU总监罗柏高(Tony Loparco)表示,SIU于2016年11月2日接到约克区警队通知,一名26岁女子投诉该警队一名警员,于2014年8月至12月期间性侵犯她。

7.13进行保释聆讯

SIU经深入调查后,怀疑35岁华裔警员Young Min von Seefried涉嫌触犯两项性侵犯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违反诚信罪名,于昨天将他拘捕落案控告上述罪名,昨日在纽马克市法庭过堂,法官将案押至7月13日进行保释聆讯。SIU声明中表示,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SIU不会再就案件发表评论。
被控的华裔警员有性侵犯前科,该案发生于2015年1月4日清晨4时30分,von Seefried在万锦市活拜大道(Woodbine Avenue)近Yorktech Drive附近截停一对情侣的车辆,他指称该男女驾驶的金色平治,颜色与行车证上所描述不符。
据该名华裔女交换生证供指,被告要求她离开车厢,跟随他登上巡逻车,她当时只有半边身体坐到车内已遭人施袭,包括被亲吻、抚摸性器官以及把她的手放到他的阴茎上。
von Seefried否认女方供词,但承认曾记下她的电话号码,并在事发后30分钟内两度致电和留言,理由是确保她「没有问题」。同日,SIU收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并将涉案警员落案起诉。
被告作供时声称忧虑有人不清醒驾驶,及考虑到该女生安危,担心她是否涉及卖淫或家庭问题,于是叫她坐上警车以防万一。法官不接纳辩解并指说法「荒谬」,判被告入狱16个月,禁止5年内拥有武器,出狱后守行为两年,其名字会在性罪犯名册上保留10年。
约克区警方指他被定罪后会将他革除。警察总长祖烈夫(Eric Jolliffe)表示警方绝不容忍这种行为:「我们致力坚守责任与承担的价值,也严肃对待任何针对警员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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