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再次提案:入籍加拿大也可以保留中国国籍

加拿大都市网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今年提出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朱征夫告诉北青报记者,这条法律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实力还比较弱,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此外,修改这条规定,也可以使国家可以保留对公民在司法、税收上面的管辖权。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朱征夫关注的话题包罗万象,既“接地气”,又“高产出”。自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十年以来,他先后共提交了63件提案。多年政协委员履职经历,让他养成了平时工作中多留个心的习惯,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提案库”,“今年提的8个提案,是从平时储备的约15条线索中挑选出来的。”

 

“比如关于让中国驾照‘和国际接轨’的提案,就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不少人反映,现在持有中国驾照并不能直接在旅游目的国租车自驾,颇为不便。目前我国每年出境游人数过亿,其中相当比例为自助游。所以建议采取国际通行做法,即由我国政府承认并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可较好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他还拥有强大的“朋友圈”,“我有很多群,经常打开微信,聊天和留言记录达三四千条,它们都是我提案线索的来源。”

 
总结十年全国政协委员的履职体会,朱征夫自己概括为9个字:有底线、识大局、勇担当。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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