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讯
台湾法务部8月31日对家暴杀人犯李宏基执行死刑。法务部强调,李宏基杀害妻女,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没有教化可能性,有依法执行死的必要。这是蔡英文就任总统来首次枪决,引起台湾社会高度关注。
李宏基家暴杀人案于2016年12月28日判决定谳,是蔡英文总统上任后第一件死刑定谳判决,也是蔡政府首次执行死刑的被告,而8月31日正好是蔡英文生日,法务部强调,不知道8月31日是总统生日,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24分钟后宣告死亡
由于8月31日也是年底九合一大选,参选人登记截止日,法务部在选前执行死刑,时间点也引来关切。《中国时报》报道,行政院发言人表示,法务部是在决定后告知行政院秘书长卓荣泰,再转告行政院长赖清德,赖揆表示尊重法务部的决定,政院几乎是在执行死刑时同步被告知。
监所人员说,李宏基伏法前神情平静,吃了两口卤菜、抽了一根烟,说了一句“对不起家人”,随即自己走到行刑处趴下伏法。在检察官及法医的会同下,法警于3时37分朝李宏基心脏开一枪,24分钟后由法医宣告死亡。
不过,包括废死及反废死团体都批评在此时机执行死刑,根本是为了骗选票;国民党也认为目前仍有40多名判决死刑定谳的死刑犯,当局选择性执法,质疑是为年底选举做出交代。
李宏基是2012年从高雄妻女住处,强行带走2个女儿预谋杀害,被判刑11月确定。2013年刑满出狱,为宣泄恨意不仅持刀刺死妻子,还把大女儿载往新竹山区,并在车内烧炭;李急救后存活但女儿不幸身亡,2016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判决李宏基死刑定谳。法务部长蔡清祥在8月30日晚上签署准令,31日下午执行死刑。
时间点引来关切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说,法务部收受最高检察署死刑定谳的全案卷证资料后,依往例指派参事审核全案卷宗,最后再由3位次长等组成的“死刑执行审议小组”讨论,再确认相关程式。
至于为何只选择枪决李宏基,陈明堂解释,李害死年幼女儿,侵害儿童权利公约所重申的儿童固有生命权,情节严重,加上“求其生而不可得”,就必须依法执行死刑。他强调,人权保障虽然是普世价值,但刑事政策上必须兼顾被害人权益的维护及人权保障,不能让台湾人有“杀人不会判刑”、“只杀一个,不致被处死”的错误观念。
法务部称,李宏基在2014年时杀害妻子和5岁幼女,手段凶残且泯灭人性,视人命如草芥令人发指,除造成被害人家属无可弥补的哀痛外,还侵害儿童权利公约所重视的儿童固有生命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行,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指“情节重大之罪”,因此将李宏基从全台43名死囚中挑出执行。
上次执行死刑是两年前
据悉,台湾上次执行死刑是在2016年5月10日,由时任法务部部长罗莹雪签下枪决令,对在台北捷运上疯狂砍杀,造成4人死亡、24人轻重伤的郑捷执行死刑。
官员说,虽然废死为国际潮流,部内去年也重启“逐步废除死刑研究推动小组”,研议废死后的配套机制,但这些方案非一蹴可几,甚至部分已废死国家,近来也有恢复死刑的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