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龍隊在本屆NBA的表現,廣泛被全球籃球迷的關注,但樹大招風,猛龍隊在對抗金州勇士隊之際,連猛龍隊的標誌,亦要對抗美國企業。
美國能量飲料生產商Monster Energy再重申,認為猛龍的標誌,與其產品的標誌十分相似,可能侵犯其商標專利。
Monster Energy自2015年以來,一直向美國專利局及上訴委員會,投訴猛龍隊的標誌侵犯其商標專利。
擁有猛龍隊的楓葉體育與娛樂公司,已將猛龍隊的標誌註冊。
Monster亦已向加拿大及秘魯等地提出猛龍隊侵犯其商標專利的投訴。
美國專利律師Josh Gerben表示,猛龍隊有可能失去現有的標誌權。
(圖片:Global News)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