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不接受媒體採訪 稱會直接和事主聯繫

加拿大都市网

■刘女士提供的税局文件。

《加拿大都市報》記者針對劉女士的投訴向加拿大稅務局(CRA)發出了採訪申請。在諮詢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後,傳訊專員Etienne Biram對本報記者反映的投訴案件回應,「CRA致力於持續地改善服務,以確保可以完全滿足加拿大人的需求。改善呼叫中心(call centre)的可訪問性和呼叫中心工作人員(call centre agents)傳輸信息的準確性,對於更好地為加拿大人服務至關重要。」

至於劉女士提出的隱私顧慮,包括希望通過媒體的跟進,得知到底是誰與自己曾經登記結婚,Biram則表示:「《加拿大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241條的保密條款(confidentiality provisions)禁止CRA討論具體案件(specific cases)。但我們可以確定,CRA正在就此案件直接和該納稅人聯繫解決。」

■劉女士提供的稅局文件。

錯誤登記資料只需溝通調整便可

擅長稅務上訴的加拿大中華商會前會長、註冊會計師胡商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民眾毋須因CRA服務的不完善,而質疑加拿大的稅務系統和技術性。結婚以後變為一家人,身份與單身時的不一樣。單身時福利算得多一點,結婚後算得少一點。兩個人分居以後也會有變化。補貼都是以人頭來算的。單身成本要高一些,加一個人肯定不會給雙倍的錢。稅法在補貼方面也是這樣考慮的,達到一定收入水平就沒有這個補貼了。

OTB是安省政府的給低收入的補貼,案例中的劉女士拿到這筆錢,說明結婚前收入是較低的。結婚後肯定是兩個人的收入合併了,就不會符合拿這筆錢的資格,因此稅局會要求退稅。但錯誤地登記了婚姻信息的確是服務上的不完善,只需溝通調整。」

記者向胡商提出,在從業生涯中,稅局無厘頭地搞錯民眾身份信息的事情多不多,胡商回應,「整個加拿大社會都很重視稅務的問題。這種情況很難評論多少,一般稅局並不會搞錯。稅務上其實不存在投訴的問題。投訴只能投訴CRA的辦事態度、方法或服務質量。稅務本身的問題不存在投訴的問題。稅務本身合不合理的部分,只能是專業的、技術上的。除了專業以外,就是程序上的。」

劉女士和王先生均向記者表示,非常擔心他們的隱私問題。劉女士質疑,為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誰想和她結婚就能登記為結婚的狀況?「隨便誰都可以聲和另一個人結婚了嗎?我們民眾應該怎樣做才能確保自己在稅局的信息無誤得到保障?」

■會計師胡商。

錯誤屬技術問題 申請調整即可

胡商對此回應,稅局對婚姻狀況的認可,都是根據民眾報稅的時候自己報婚姻狀況為主。

「劉女士的案例中,如果稅局紀錄顯示她2009年結婚,到現在已經有10年了。她現在的問題就是,如果因為這項登記是錯誤信息,導致她以後任何一年拿到的福利減少了,可以向稅局的調整部門按照單身的形式去申請調整。不應再糾結到底是誰把信息搞錯了。誰搞錯不重要。重要的是,當時是單身,那就需要把從2009開始的婚姻狀況,一直到2018年修改為單身。如果稅局拒絕這樣的修改,才涉及到上訴。」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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