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高額酬金不成摔別人手機 寧波大媽終於道歉

加拿大都市网

當事人被摔壞的手機。網上圖片

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寧波大媽拾到手機不歸還並將之摔壞事件,終於告一段落。26日中午,寧波警方通過官網發佈消息稱:當事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及諒解。不過,對於這樣一份並未公布處理結果的官方通報,引發眾網友的爭議。昨日,寧波市警方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摔手機大媽已向手機主人小徐進行賠償和道歉。通報選擇「一反之前的做法」,是基於保護當事人、人性化執法的考慮。

大媽拾手機不還索2000酬金

6月19日早晨8點30分左右,小徐騎着電瓶車從歐尚附近的暫住房出發,往大卿橋方向,準備轉坐地鐵上班。她的一部iPhone 7手機和充電器以及幾個粽子放在一個紙袋裡,掛在車把上。快到地鐵站時,她發現紙袋底漏掉了,裏面空空的,只剩了空袋,手機等都丟了。

小徐馬上掉頭原路返回,尋找無果,期間恰好碰到了一起租房的室友小芳。

小芳立即撥打小徐的手機號碼,不料多次撥打都打不通。「當時,不停地重播,沒有人接,也不是按掉電話,就是任手機鈴聲一直響,直到它自動掛掉。在無間斷循環重播了十多次後,電話突然接通了。」小芳說,當時聽聲音是一個中老年婦女,於是立馬很客氣問:「阿姨,手機在您那裡對嗎?我想拿回來可以嗎?」對方回答很強硬,開口就說:「我不能隨隨便還給你的,得給酬謝費。」

小芳覺得拿回手機比較重要,給點酬勞也是應該的,就非常友善地回應說:「阿姨,酬謝費肯定給您的,我們也是第一次丟手機,您看多少合適?」

「2000元!」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小芳暗吃一驚,她一方面需要和小徐商量,另一方覺得當務之急是先穩住對方,害怕對方直接掛斷電話或者拒絕見面,於是沒有接酬金的話題,直接問對方哪裡見面。最後,見面地點約在清林閑庭小區旁的一個路口。

掛了電話後,小芳馬上和小徐往約定地點趕。路上,兩個女孩打電話報警,希望警方能派人一通前往,這樣拿回手機的把握大些。警方聽明問題後分析說,這個可以起訴到法院,並支招見面交涉時錄音留證據;另一方面,兩個女孩商量着給對方500元酬金,「我們剛工作不久,沒多少積蓄,500元已經是能承受的極限。」小芳說,為了表達誠意,路上她們還特地買了一筐楊梅。

失主苦苦哀求 大媽不為所動

十點鐘左右,小徐和小芳到了約定地點。「遠遠地就看到一個50歲左右、胖胖的綠衣中年婦女在東張西望,她斜挎着包,雙手背在身後。見面後,她從包里拿出小徐的手機,然後在我們面前晃了一下,又迅速裝回包里。」

大媽撿手機索酬2千 見失主報警竟摔碎:摔壞也不給

撿到手機的婦女。視頻截圖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小芳和小徐至今都心有餘悸。幸虧小芳提前做好了準備,把整個交涉過程錄了下來。

錄音里,小徐好聲說:「因為是個人的東西,用的比較久了,所以想要拿回來,您能不能……」

而小徐話還沒有說完,就被對方不耐煩地打斷:「反正我就一句話,你愛要要,不要拉倒了!」

小姑娘仍非常克制地說好話,「2000元都可以買部手機了,您看我們買了一筐楊梅,也好好和您講了。您撿到蘋果手機,額度也比較大了,(不歸還的話)也有點算非法侵佔了。」

而中年婦女則語氣惡劣地回擊:「哪裡非法侵佔了?我地上撿的,又不是偷的,是吧?」

協商不成失主報警 中年婦女怒摔手機

眼見對方不可理喻,小徐一氣之下撥打電話報警,說有人偷手機。

「中年婦女非常生氣,就問你這手機還要嗎?接着,她後退了幾步,擺開了架勢,然後高高地舉起手機,啪地一聲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小芳說,當時她也顧不上這麼多了,急忙提醒旁邊的小徐趕緊撿手機,然後兩個人拿着手機慌亂之下逃開了。而中年婦女還在身後罵罵咧咧地追了一段,所幸沒有追上。

事後,小徐拿着被摔壞的手機去修理,花了300元換了個屏。維修師傅說,很少見到屏幕摔得這麼厲害的,估計裏面的一些性能也會受影響,只是目前還檢查不出來。

小芳說,機主小徐本來就是個比較內斂的姑娘,這件事已經給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擾。「事情曝光後很多人說我們處理問題的方式太懦弱,可我們當時急着上班,只希望通過協商拿回手機。另外,也怕節外生枝被那個女人訛詐。」如今,事情曝光後,兩位姑娘說,事已至今,她們也不想追究那個中年婦女的責任,只是希望大家在碰到類似情況的時候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事件曝光大媽被人肉 警方發佈特殊通報引爭議
 

事件發生後,當地警方介入調查。與此同時,該中年女子遭到網友的「人肉」搜索。期間,一位同名的當地學校老師被誤認為是肇事者不幸「躺槍」。

6月26日中午,寧波警方通過官方微博發佈了關於此事件的情況通報:經各方深入工作,「6·19」摔壞手機事件當事雙方已達成和解及諒解。基於人道主義和保護弱勢群體的慎重考量,市公安局同意海曙公安分局對當事方及該事件細節不作公開披露的決定。

不過,對於這樣一份通報,在有人點贊其人情味的同時也有公眾對此有異議,認為只有公布結果才能更好地普法教育。

26日傍晚,小徐發微博稱,「前幾天我和阿姨的家屬在(寧波)望春派出所見面,了解到一些阿姨個人以及家庭的情況。我表示可以理解,所以現在已經和對方達成了和解。」「非常感謝各位網友對我的關心,也希望網友讓我和阿姨一家都恢復平靜的生活。」

當事人的發聲再度挑起公眾的熱議:怎麼和解的?背後究竟隱藏了什麼?究竟如何處理的大媽?

通報形式意在保護當事者

昨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致電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該局的一名工作人員稱,涉事中年女子已經向小徐賠償摔手機所導致的損失,並向其道歉。公安部門之所以以這樣的措辭發通報,完全是出於保護當事人意願的目的。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當天雙方完成賠償、致歉的現場,警方邀請到包括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檢察機關等多類代表共同見證了整個過程。「雖然我們的通報沒有公布完整細節,但必須保證其在一定範圍內實現公開公正。」

她表示,按照往常做法,針對此類小型治安糾紛,警方公開處理結果是正常操作,此次通報形式「一反之前做法,是極少見的個例」。而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好當事雙方的權益。寧波警方也注意到,事件發生後,有網友通過人肉搜索將另一位同名者誤當成肇事者,並對其進行騷擾,這是大家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與此同時,警方還表示,通報發出後,他們也看到了網友對警方通報內容的質疑,基層民警壓力也很大。「執法活動要考慮社會效果和當事人意願,這比案件本身的處理更加重要。在當事雙方已經取得滿意結果的基礎上,讓事件繼續發酵,甚至導致他人誤傷,這不是我們希望的結果。」工作人員表示。

律師說法–葉斌,浙江允道律師事務所主任

該案中撿到手機的中年婦女對撿到的手機並沒有所有權,因此,即使失主不願支付其索要的「酬勞」,民事上她仍負有向手機失主返還手機的義務。之後,她因失主不願支付2000元的酬勞費而怒砸手機的行為,系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已涉嫌行政違法;按照浙江省地區標準,若該手機價值5000元以上的,還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當然,民事上她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拾得遺失物且拒不歸還的,也可能存在刑事風險。根據浙江省的規定,當遺失物的價值達到2萬元以上的,則涉嫌侵占罪。因該罪系自訴罪名,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失主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那麼,在拾得遺失物之後,該如何處理呢?律師建議,在明確知曉所有者的情況下,可直接歸還失主;若不知該財物所有人的,可就近送交公安機關、社區等有關部門,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來源:綜合澎湃新聞、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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