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規只是恐嚇作用大 或會弄巧成拙?

加拿大都市网

 

本報特約記者楊婉文

酒駕駛新例周二生效,曾被警方截查的華人認為是好事,但質疑會否幫倒忙,因為有太多司機排長龍等候酒精呼氣測試,令醉駕者反而有更多機會逃脫,使警方更難打擊醉駕。

新例容許警方毋須任何合理懷疑,都可截查駕駛者,要求作酒精呼氣測試。有不願透露姓名,曾經被警方截查,做酒精測試及檢控的華裔青年,周二接受星島A1中文電台時事節目《A1出擊》訪問時表示,不反對或特別支持新例,因為他在新例實施前,也曾經試過在沒飲酒的情況下,遭警方截停,就算他表明沒飲酒,也要進行測試。他不明白新例,會否真的影響警方挑選那些人去做測試的判斷力。他不會抗拒新措施,但反而擔心,新例實施後,會否影響警方打擊醉酒駕駛的效率。他認為,日後警方設置路障,打擊醉酒駕駛時,若每部車都測試,就會有更多車排隊等候。若有人真的醉酒駕駛,會否有很大機會乘機逃脫,避過測試,令警方想捉的人就捉不到,毋須要捉的人就被安排測試而浪費警力。

「如首犯即判監 阻嚇作用更大」

他認為,新例可以起阻嚇作用,某程度上是一件好事。他上次被警方截查及起訴,已經起到阻嚇作用。他被起訴期間感到很徬徨,尤其是他是專業人士,若真的被定罪,會影響一生,幸好當局最終撤銷起訴,他呼籲公眾千萬不要醉酒駕駛。

但他承認,認識不少人,就算被警方截停,進行酒精測試,也有一般人不知道的方法去逃過法眼,不被起訴。若這些人故意這樣做,任何措施也很難阻嚇到他們,唯一方法是提升警方的設備及整個系統。他認為,加重刑罰會有更好的阻嚇作用。雖然周二實施的新例,把最高刑罰提高到10年,但他認為不夠,因為第一次定罪毋須坐牢,只須罰款,若首次定罪就要坐牢,可能阻嚇作用會大很多。

刑事律師陳贊圓向該節目表示,新例訂明首次醉酒駕駛被定罪的強制罰則,仍然是罰款,罰款額視乎超標水平而定。至於會否判監,就由法官決定,但這並不代表初犯就毋須坐牢,如果造成嚴重意外,或超標很高,在新例下,有些人就算初犯,法官都可能會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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