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將更新家庭法 承認並規範代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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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都市網】魁北克省準備在一項新法案中承認並規範代孕行為,作為家庭法重大更新的一部分。

司法部長西蒙·蔡林·巴雷特(Simon Jolin-Barrette)周四提出了第2號法案,以改革家庭法,使其適應當代社會。魁省政府打算在未來幾個月正式推出該法案。

目前在魁省,根據《民法典》,代孕媽媽和准父母之間簽署的代孕合同沒有法律價值。

第2號法案將為選擇代孕的准父母提供一個框架,在懷孕開始前由公證人簽署一份代孕協議。

代孕媽媽必須年滿21歲,代孕將是免費的,但在失去工作收入的情況下,她可以得到補償,並報銷若干費用。

在孩子出生後,代孕媽媽必須同意她與孩子的親子關係視為從未存在過。親子關係將與准父母建立起來。

只有代孕媽媽可以在任何時候改變她的想法並退出該協議。例如,她可以進行墮胎,或決定保留孩子,而不會有被准父母起訴的風險。

然而,從他們簽署代孕協議的那一刻起,父母將對孩子負有責任,必須撫養孩子長大。

親子關係,性別認同和名字

第2號法案還將父親身份的推定擴大到同居伴侶。

目前,如果同居伴侶一方在懷孕期間死亡,他或她只能在法院命令下被承認為父母,如果這對夫婦已經結婚,則不需要。

魁省還將增加與父母的前配偶保持關係的選項。繼續保持關係必須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並涉及對孩子有重要意義的人。

另外,政府希望允許一個人在某些條件下改變其出生證上的性別身份,並相應地更改其名字。

該法案還將允許在寄宿學校改名的人及其後代免費恢復土著傳統名字。

知曉自己身世的權利

此外,該立法在《權利和自由憲章》中規定了,任何在有第三方參與的生育中出生的人,都有權知道自己的出身。

其目的是允許被收養人或其他人知道第三方的姓名和概況,以及允許他或她與第三方聯繫的信息,除非第三方表示拒絕聯繫。

該法案還賦予被收養人在某些條件下獲得其原始出生證明和與收養有關的判決書副本的權利。

法案規定被收養人有權獲得他或她原來的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名字,如果他們同意,還可以獲得他們的聯繫方式。

魁省的家庭法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就沒有修改過。

 

(都市網Judy編譯,圖片來源pixabay)

參考鏈接:https://montreal.ctvnews.ca/quebec-to-regulate-surrogate-pregnancies-as-part-of-major-update-to-family-law-1.563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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