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華裔富二代槍殺父親被重判20年 事件全始末 看劇情究竟如何反轉!

加拿大都市网

一名加拿大籍華裔青年於3年多前被控在美國開槍殺父而被落案控告,其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可是他去年由安省尼亞加拉瀑布海關進入美國,準備參加朋友的婚禮時,因為涉嫌在美國買槍時作出虛假陳述,找他人代買而被拘捕及控告。若2項作出虛假陳述買槍及1項存犯罪意圖接受槍彈成立,可被判入獄25年。

2018年11月19日,加拿大公民、康奈爾大學華裔學生譚查理(Charlie Tan,譯音,也被部分中文媒體稱為查爾斯.譚) 因謀殺生父被美國法庭判20年監禁。

案件還原

在2015年2月5日約正午,擁有加拿大籍的19歲青年譚查理(Charlie Tan,譯音)在美國紐約,自行購買霰彈槍受阻,找了朋友代為購買。

同日晚上,譚查理開車返回紐約羅徹斯特(Rochester)市郊皮茨福德(Pittsford)豪宅寓所。其後,有人用霰彈槍向譚查理的父親譚良(Liang Jim Tan,譯音)的胸部和面部開了3槍。

譚查理。美聯社
 
 

為救母殺父?2015年被判罪名不成立獲釋

翌日凌晨約2時,查爾斯·譚與母親開車經過尼亞加拉瀑布的邊界,進入加拿大。譚查理的哥哥在2月7日也進入加拿大。

在2月9日,他們3人駕車回到美國。下午5時9分,譚查理寫電郵給朋友,稱將有大事發生,可能會有當局人士前去找他。在1個小時後,譚查理的母親致電911,不停飲泣,表示她聽到丈夫與兒子爭執的聲音,接着更聽到槍聲。當對方問是否需要救護車,她回答不需要,因為丈夫已經死亡。

當警察抵達譚宅時,他們發現譚和其母在門外等候。兩個警員問譚查理:「你父親在哪兒?」和「槍在哪裡?」查爾斯·譚回答說:「他在樓上。他已經死了。是我做的。他當時要殺死我的媽媽。」

至於兇器,查爾斯·譚告訴警方是霰彈槍。在彈殼上有查爾斯·譚的指紋。

警方在當天接到命案發生後,到場調查。美聯社資料圖片
 

查爾斯·譚被控二級謀殺罪。被告是否為保護母親,家暴自衛殺人,成為此案的關鍵。

查爾斯·譚的案件在2015年9月在法庭審理。審訊僅需大約一星期,關鍵在於兇器、指紋及認罪。在結案陳詞時,譚查理的辯護律師講出令人驚訝的一句,指真正開槍的是譚查理的母親,而非譚查理。

陪審團退庭商議逾50個小時,仍未能達致裁決。法官皮姆皮亞諾(James Piampiano)宣布,審判無效,案件結束,譚查理罪名不成立。

案發後相信曾居住多倫多

2017年3月,上訴庭裁定原審法官皮姆皮亞諾在裁決上出錯,但是無法推翻裁決。譚查理隨後遷回加國,其律師表示,相信他曾一度居住在多倫多。

 然而在去年9月,譚查理前往美國,準備出席朋友兼律師團隊之一的德卡羅利斯(Brian DeCarolis)的婚禮時,在邊境被拘捕,被控以與槍械有關的罪名,包括找人代替自己買槍,以及明知槍械可用來犯案,仍千方百計買槍,可能有預謀。

譚查理因此被被拘留。當時媒體報道,檢方如果所有控罪成立,譚查理最高可判25年刑期。

譚查理曾托學弟代購一枝雷明登霰彈槍。此為示意圖 網上圖片

譚查理在殺父前請人代買槍成疑點

譚查理在涉嫌開槍殺父之前幾天,於紐約購買槍械,但因加拿大公民身分受阻,遂托朋友代買。

檢控官指,在2015年2月5日約正午時分,當時19歲的譚查理走進紐約一間商店,計劃購買一枝雷明登(Remington)霰彈槍。譚查理在店內填妥了買槍的背景檢查文件後,報稱自己是槍械的真正購買者,又表明自己是加拿大公民,而非美國公民。

譚查理有錢在身,無案底,又是常春藤盟校之一的康奈爾大學的學生,本來準備自行購買;但由於他的國籍,該商店必須要進行第二輪背景審查

店員告訴他需要等候。他不想等待,於是致電朋友兼同校學弟尼克博克(Whitney Knickerborker)前來,代自己買槍。兩人同屬一個兄弟會的會員。

譚查理告訴尼克博克,自己需要購買霰彈槍來打獵,並給予尼克博克800元。尼克博克根據譚查理的指示,購買了一枝雷明登霰彈槍及兩盒子彈,又簽署了表格,證明自己是霰彈槍的真正買家。走出商店後,尼克博克就把霰彈槍交給譚查理。

有指,無論是否加拿大公民,假如譚查理願意等候,經過商店進一步的背景檢查,就可自己買槍,無需找人代勞,那現在就可能不會被拘捕,繼續自由身。但他急於買槍的事實成為預謀殺父的最大疑點。

尼克博克沒有被落案控告,預料他將會在譚查理的新一宗審訊中作供。

父母是中國移民 表面幸福實則家暴嚴重

據知,譚查理的父母早前從中國移民加拿大。譚查理中學時跟隨父母由加拿大遷居美國,在2013年以優異成績,考入常春藤盟校之一的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他性格開朗,有禮貌,愛好運動,又樂於助人。

譚良則在羅徹斯特附近,開設圖像感應器製造公司Dynamex,擔任總裁,事業成功。

外界看來,譚氏一家生活幸福美滿,可是法庭文件顯示,父親譚良有多次對家人施暴的紀錄。在案發前幾天的1月28日,譚查理的母親報警求助,表示遭到丈夫毆打。法庭紀錄顯示,從2003年至2015年,911共收到18次求助。

 而譚查理是否為保護母親被家暴自衛殺人,成為殺父案脫罪的關鍵。

最終審判

2017年,他在赴美參加朋友婚禮時被檢方再次逮捕,並被指控以犯罪為目的持槍。

根據起訴書,在兩年前弒父一案發生的幾日前,查爾斯獲得一把獵槍和彈藥並有意使用它們實施犯罪行為,而且他從沃爾瑪購得獵槍和彈藥時還對店內員工撒謊,謊報購槍意圖。

最終,紐約州北區聯邦法院雪城法庭法官小斯卡林(Frederick Scullin Jr.)2018年11月19日判處譚查爾斯2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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