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德尔案:金钱、道义和宪制精神(4)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都市报

上期讲到,无论从《人权宪章》,还是《日内瓦公约》,加拿大政府确实侵犯了卡德尔的权利。
我们身处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恐怖活动用他们不文明、反人道的行为报复、打击和破坏人类的文明,我们应该怎么办?是以暴易暴,用反文明的方式去宣战?还是坚守我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表面上看,政府向一个参加了恐怖活动的人道歉,还赔偿1050万元,这必然是点燃民愤的。民意调查的结果可以相对地看到人民的意愿,当然,这种调查也是带有一定的局限。例如在一项调查中,也有70%多的民众认为卡德尔就是一个未成年人,无论美国或者加拿大政府都应该按照未成年人涉罪给予他保护。
其实民意的愤怒只是一种情绪,但不是法律。目前大家只看到和解协议的结果,看不到更多的证据,然后就觉得这种协议带有政治性,假如笔者先确定这确实是一种政治行为,那么我们可以从终极往前推演,即政府在操作一个政治事件时,必然有其目的,或者是求得最大的政治利益。

联邦自由党政府给一个参加过恐怖活动的公民道歉赔偿,政府的得益是什么呢?从大的角度看,他们得罪了民意;从小的角度看,他们的预算资金中少了一笔钱;如果是为了奚落美国政府,那这种奚落对加拿大有何好处?未来加美之间还要就贸易合作、能源运输和销售等谈判,加拿大政府没有理由口袋里半分钱没有,就把恩主给羞辱一番吧?如果是为了奚落前朝保守党政府,但卡德尔案是前自由党马田政府惹出来的祸,所以,当我们这样层层剥离事件的内在联系时,我们发现现政府也就是一个挡子弹的活儿。

也许有读者会说,既然不关你自由党政府的事儿,为何不把官司打下去呢?得出这样答案的听众,其实是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政府一定能赢这个官司,他们只满足正义的情绪,看不到法律的冷峻。如果政府官司再输了,赔出的金额是2000万元,甚至更多,民众同样也是情绪高昂的。

政府在毫无得益的情况下,选择道歉、赔款和惹恼民意,是不是头脑一热做了件蠢事儿?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长古德尔和司法部长威尔森·雷布尔德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我们希望加拿大人从中看到两件事:首先,我们的权利不是在任政府的心血来潮可以定夺的;其次,当政府践踏公民权利时,代价是非常高昂的。今天的道歉和赔偿不是针对阿富汗战场上发生的事,而是针对卡德尔被俘后和被关押期间加拿大政府的一系列行为和决定做出的。这些行为和决定是清楚的事实,加拿大最高法院对此作出的判决也没有任何疑义。加拿大政府违反了最基本的准则,做了错事,这是没有疑问的。”

笔者认为我们是否应该放下成见去看待问题,加拿大政府在“赔偿,还是打下去”是作过理性的评估的。我们做一笔生意、一个项目,甚至是借出一笔钱,都要评估风险和成本。联邦政府养着一大帮的精英,他们不都是靠吃党的饭混下去的,政府的律师完全可以依据案例和经验去评估这场官司输赢的把握、以及匡算出打下去会令纳税人亏多少钱,最终作出一个最佳的判断。 (未完待续)

木然
rmu@singtao.ca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经济学家:熟练技工短缺正在影响所有加拿大人的钱包

索菲:与杜鲁多分居后家庭生活一团糟,但互相支持

杜鲁多大势已去?民调显示2024年预算案未能起效果

恐怖!多伦多华人房子被陌生人入侵强占,茅台喝光屋内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