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不能按时交接相信是楼花买家经常会遇到的事。大部分Condo建设时间较长,交接日期往往会推迟数月甚至数年,很少按时交接。而独立屋、联排等低层建筑因建设周期较短,往往一、两年就能建成,交接日期相对稳定。如果遇到最终交接日期还要改变,购房者会遇到哪些问题、有什么权益保障,相信是许多新屋买家需要了解的话题。
《都市地产》近日收到读者钱女士发来的案例。钱女士于2016年年初购买了位于多伦多北部的一个半独立屋楼花。购房时,与建筑方签约的合同上写着第一次暂定交接(First Tentative Occupancy Date)为2017年3月;第二次暂定交接为2017年7月(Second Tentative Occupancy Date); 最终的交房日期(Firm Closing Date)是2017年11月10日。钱女士缴纳了4万元的定金后,在一年的时间裡陆续筹措35%的首付款。
签修正协议便放弃了索赔
据钱女士提供的信息,一直到10月24日,她都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建筑商的信息。连交房前的验屋预约都没有任何通知(Pre-delivery inspection, PDI)。致电发展商得到的答复是“11月10号我们交不了房”。并要求她去发展商办公室签一个新的修正协议(amendment to agreement),之后才能告诉她新的交接日期。
钱女士放下电话后立刻联系了为自己交接该房屋的律师。律师告诉她,最终交房日期还要改的情况下,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律师说,一旦我签署了修正协议,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获得赔偿的权利,接受对方新的交接日期。他不建议我放弃赔偿的权利。应该是合同怎么写就按合同怎么来。律师说如果我什么都不签,建筑商不能取消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就是要赔钱给我。律师说对我最好的结果是金钱赔偿,交割的时候算在房价裡。如果建筑商不给这个钱,一年之内可以向Tarion要这个钱。最终交房日期的推迟对买家产生的不便可以索赔(delayed closing compensation),每天150元最多不超过7500元。律师还说,应向建筑商询问,如果让我的律师和你的律师交涉,律师费是否由你来支付。”
补偿或低于法律费
钱女士称,律师同时告诉她,这种情况下,建筑商通常为了不支付赔偿可以使用所有的办法。如果一旦付诸于法律行动,能够得到的补偿款可能还不够支付走法律程序的律师费用。
钱女士按照律师的指示再度联系了建筑商,对方表示,如果一定要按照原有的最终交接日期11月10号交接,他们会按时完成并尽量把工程做完善,如果有不满意过后再修正;或者买家接受新的交房日期,但是放弃赔偿,他们有更多时间可以保証把房子做到最佳状态。总之就是不会赔偿,并表示左右邻居都已经接受了新的交接日期。最终钱女士选择了接受新的交房日期,她认为房子能有一个好的交接状态更重要。如果非要11月10号交接,万一房子裡面的东西做得马马虎虎,得不偿失。
提前通知便可重设交接日期
尽管加拿大对规管楼花市场有着完善的法律与保险保护,但真正能利用这些保护非常不易。多伦多房地产律师王彩虹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买家购买楼花后合同上所指定的第一次暂定入住日期,一般是指楼花在售卖期间所宣传的入住时间。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开发商需提前90天向业主发出书面的通知,重新设定新的交接日期。“理论上讲,第一次、第二次暂定入住日期如果不能交接,开发商应提前90天发出延期交接的通知。确定了的最终交接日期(Firm Occupancy Date)的确是不应该再延后,但法律允许,如果交付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的最终交接日期,买家可以向建筑商索赔。在钱女士的案例中,11月10号不能交接,按理说是应该给出书面通知的。10月24号才告诉买家不能交接的确是不合理。”
多伦多地产律师王彩虹
开发商流行不确定交接日
王彩虹提出,现在更有许多开发商,在和买家签署合同时,在确定交接日期一栏根本不写日子。“我见过许多客人拿着这样的合同,开发商隻写第一次暂定交接日期,根本不写最后交接日期,就是想给自己多留一些余地。这是一种博弈。真正是着急住进去的买家所占的比例并不大,建筑商也知道这点,所以在对待不同的买家态度上会有所不同。钱女士的建筑商,他的工作一定是做的有失误。不能提前两周才告知。但法律是一方面,事实是另一方面,中间是有距离的,就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多数人为保质量接受延期
对于钱女士因为担忧交接状态而向建筑商妥协,王彩虹表示可以理解,并且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的。王彩虹提出交接状态不是以买家或卖家的标准为标准,而是以政府的交房许可証(Occupancy permit)为标准的。“建筑商是拿到了政府的交房许可証才能向买家交接。钱女士要担心交房的状态,因为政府颁发交房许可証的标准不是买家的标准或建筑商的标准,而隻是一个可居住的标准。验房时缺这个、少那个的情况太正常不过了。当然,也有建筑商交的房很完美的,但是很少。大部分都是有需要修修补补的地方,占一半以上的概率。这些属于不是完美的状态,但是不影响交接状态,这个状态与我们个人的要求是有差距的。最终房屋会全部按照你的要求做好,交接之后再来修修补补,不过你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来安排这个事情。为了得到更好的房子,接受延期,免除赔偿是大多数人的做法,毕竟没有那么着急入住的人很多。”
索赔需証明生活受影响
记者向王彩虹提出,在从业经验中,客人因为建筑商原因无法按时交接房屋,获得赔偿的情况如何,王彩虹表示,的确有客人申请到了赔偿。有的建筑商没有太多复杂的程序就会给予赔偿,有的会和买家争取,需要买家多去争论几次。如果建筑商不予以赔付,可以向Tarion申请赔偿。“大多数人都接受了建筑商给的新交接日期并且免除了赔偿条款。曾有一位客人去向Tarion索要赔偿,但最后因为手续繁琐,需要証明文件很多,没有成功。在这个市场裡,大多数人不会因为交接推迟而真正影响生活。因为非买房自住的人占大多数。真正用来自住、并且因为推迟交接影响了生活的人,拿得出实际的証据,才可以按照Tarion的要求完成索赔程序。”
Tarion赔偿的最高额度为7500元,而超过7500 的部分Tarion是不会管的,如果真有因为交接推迟造成个人损失额度很大的情况就要考虑诉讼了。“我们经常代表客人发信给建筑商的律师,但是能不能得到补偿不能保証。事实上我建议客人直接去和建筑商谈,效率会比双方律师去谈更好。建筑商的律师不会起到太多作用。建筑商隻会用尽所有的办法减少自己的损失。当然,建筑商不能强迫你签字接受新的交接日期。但是如果真的11月10号不能交给你,你也没辙。我遇到很多案例,是今天交接,建筑商上午还没有拿到交房许可証,但下午3点就拿到了。没有拿到交房许可証就交房属于违反政府规定,建筑商不敢这样做。敢交给你就是拿到许可了。但是话说回来,是什么标准给你就难说了。没有办法去抱怨什么,隻能是事后再说。”
发展商倾向以升级代赔偿
王彩虹还表示,从个人经验看,还有一种客人常常拿到补偿方式是开发商给买家做一些升级(upgrade)作为补偿。“开发商可以说我这个升级价值5000块钱,实际上值不了那么多钱,但好在比什么都没有要强。虽然在房屋建成的最后可能可以做的很少,但是比如,地毯换成地板,这是很大升级,这些都是最后做的。遇到这些情况的民众可以照着这个方向向开放商争取。开发商强制客人必须签署更改协议也比较少见,非常顺利得到补偿的也比较少见。倒是中间状态比较多。一种是谈一些补偿,升级也好,或者不按150元一天给赔偿,少补偿一点。比如一个月4000的补2000,签一个更改协议。没有一个确定的方式怎么做,就是谈判。各种结果都有可能。”
多伦多地产经纪段晓东
买家处弱势,选好发展商自保
多伦多地产经纪段晓东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确实不按时交房的情况很普遍。但不论是独立屋、半独立屋楼花的交房,还是condo楼花的交房,最主要的问题是消费者利益完全没得到保护。“从个体消费者来讲,是根本不可能和建筑商打官司的,你也耗不起,经济力量也是不对等。所以实际上没法去抗争自己的权益,怎么都不合算,隻能最后认倒霉。从这个角度来说,集体诉讼也不可能,因为没有那么多坚持的人。建筑商很容易逐个击破,因为每个人情况不一样,有些人不想折腾就算了。剩下的人很少,时间上、财力上都耗费不起,我觉得打官司是不现实的。政府在建筑商和客人之间的协议上,我觉得从我们卖、到交房子的时候,始终买房子的客户都是处在弱者的地位、被人宰割的对像。客人让律师去看合同,律师看了后能够在条款中做改动的部分很少。能做改动的部分建筑商都事先写在裡面,不能做改动的地方完全不能答应,让律师看了也没用。我曾有客户买了楼花后拿着合同给律师看,律师发回来一页纸,有7、8条。建筑商的律师回复是,你买就买,不买就算了,就这么简单。所以最后没有什么办法,隻能接受他们的条款。推迟交付方面Tarion规定并不严格,就有点像我们平时开车超速,是有警察,但是有时候没人抓一样。”
提及如何在买楼花的过程中避免钱女士女的这种情况,段晓东表示,还是要选择大牌建筑商。“在和建筑商打交道的过程中,我感觉越是大建筑商越好一些。不论做独立屋还是condo,基本分为两种:一是有品牌、有长时间开发经验和客户服务经验的开发商;一种是看到市场好,转进来赚热钱、没有什么开发经验的开发商。从始至终,就是越大的建筑商越好。没有别的可避免的,但是买东西的时候还是要挑有信誉的,因为他们服务已经成体系了,不是针对个人。大建筑商控制上比较有经验,不会出现还剩两周才告诉你最后交房日期要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