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勝:孟晚舟案的干預與不干預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都市报

據《星島日報》報道,以華人智庫定位的加拿大華裔百人會,最近公布了一項針對卑詩省華人的民意調查,就孟晚舟引渡案諮詢華裔人士的意見,結果顯示有近六成人( 57%)相信加拿大司法,逾半數支持加拿大政府不干預孟案的做法。

這份與專業的市場研究公司Innovative Research Group Inc進行的調查,隨機抽樣詢問卑詩省華裔人士,參照2016年人口普查的人口、語言和移民等關鍵要素進行加權處理,顯示有57%的人士相信加拿大的司法系統;54%的人支持加國政府不干預孟晚舟案件,15%的人表示反對「不干預」,22%的人不支持也不反對,9%的人不確定。

此次民意調查,無疑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孟女士的引渡案件,您是否支持聯邦政府因為遵守法治的重要性,採取不干預的做法?而結果顯示超過半數的華人贊同「不干預」。有華裔社區的名嘴對這一結果頗為讚揚,認為這一結果與主流社會類似民調結果大致相同。並且足以向主流社會顯示,英文媒體將華人社區看成是「外來人,與加拿大主流價值格格不入」的概念是錯誤的,是給華人社區「任意定位」的錯誤。此次華裔的民意調查,可以糾正媒體的概念,讓他們知道「不能將對待孟晚舟案件的立場,看成是一種’國家忠誠’測驗,看成是對加拿大價值觀或者司法制度的接受與拒絕」。

孟晚舟女士的爭議、民間的誤解、很多情緒上的宣洩、國際上的誤判,實際上是加拿大政府是否應該「干預」還是「不干預」司法程序的問題。加拿大與多個國家都簽訂了引渡協議(據報道中國也曾一度與加國政府商談引渡協議),有的引渡機制可能比加拿大150年的歷史還長,每年加拿大司法機關經過這樣的引渡雙邊條約的案例不是少數。加拿大在這方面有長期形成、與簽約國對等的司法程序,除了最後的法庭審判之後的環節,政府行政部門沒有機會,也沒有權力干預。不論何人執政,在遵從法治的加拿大,政府總理無法去指令法官或執法部門「不抓人」,或者是「放人」,這是法治原則所決定,而不以民意支持度的多少而轉移。

然而,這位名嘴似乎有些健忘,寫一篇文章認定政府「不干預」是符合主流社會的民意,並讚揚華人社區也有與主流社會一致、符合加拿大價值和司法制度的民意,又寫另一篇文章批評政府堅守「不干預」立場是缺乏「外交智商」、「在中美大國博弈中火中取栗」 ……。似乎在這個司法過程中,政府行政部門可以去干預,可以作政治選擇,只是選擇錯誤、「打錯了算盤」。

在孟晚舟所受到的司法公正的待遇上,調查顯示有74%的人認為孟女士有公平機會獲得律師協助,5%的人不同意;55%的人認為孟女士的司法權利得到尊重; 57%的人認為加拿大的司法體系對待孟女士和其他人一樣,22%的人不同意;而83%的人認同加國民眾可自由公開發表關於孟案的意見。

在政府處理孟案的問題上,除了上述超過半數的人認同政府的「不干預」立場之外,該調查還得出結論,如果法庭裁決建議將孟女士引渡,有49%的人認為政府應該支持法庭的判決,31%的人認為政府不應支持法庭判決,20%表示未定。在司法與經濟發展之間,58%的人認為維護法治與促進經貿發展同樣重要。

事實上,加拿大與美國有很大不同,政府對孟案司法程序的不干預,正是法治精神的體現,是以規則為基準處理國際關係的體現,也是遵守信用的體現,不僅主流民意贊同,各個政黨的立場也是如此。

作者:德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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