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 對許多有意在卑詩省置業的人來說,傳統觀念認為,買房前必須先存夠頭期款。然而,卑詩省一家信用合作社指出,單憑頭期款的多寡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準備好買房,可能已不合時宜,甚至可能讓部分潛在買家陷入財務風險。
卑詩省 Beem Credit Union 信用合作社總裁兼行政總裁哈里斯(Brian Harris)接受訪問時表示,頭期款固然是購屋的重要環節,但不應成為衡量置業能力的唯一標準。他認為,評估買家的整體財務狀況、日常支出,以及管理租金的能力,同樣至關重要。
Beem Credit Union 更將傳統以頭期款作為購屋準備程度測試的做法,形容為一種「過時的評估方式」。
根據加拿大統計局最新公布的相關數據,25至39歲的租屋人士中,有85.5%表示,希望在未來5至10年內成為屋主,是他們重視的人生目標。
不過,Beem Credit Union 指出,這群租屋族可用於支付頭期款的註冊賬戶儲蓄仍然有限。若將首次置業儲蓄賬戶(FHSA)、免稅儲蓄賬戶(TFSA)及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的存款合併計算,伴侶或夫妻的儲蓄中位數約為2萬元,單身人士則約為1.5萬元。
在房價高昂的卑詩省,這樣的儲蓄水平可能令不少有意置業的人感到壓力,也使部分人難以判斷自己距離買房還有多遠。
哈里斯認為,頭期款是一項相當粗略的評估指標,無法全面反映一個人的財務實力。他主張,金融機構應採取更全面的評估方式,而不是只看申請人目前累積了多少存款。
這並不代表應完全取消頭期款要求,而是應將頭期款放回整體財務規劃中考量,並進一步了解買家的收入、支出、負債、儲蓄習慣,以及長期承擔房屋相關開支的能力。
搬去亞省真的比較便宜嗎?
除了置業門檻,哈里斯也談到近年部分居民從卑詩省等房價較高的地區,搬往亞伯達省等相對便宜市場的現象。
他認為,選擇居住地時,不應只比較房價或短期生活成本,更應考慮自己希望在哪個社區生活,以及當地能否配合未來的人生規劃。
哈里斯表示,購屋者應思考幾個重要問題:這是不是一個自己願意長期生活、甚至養育子女的社區?當地是否能提供自己需要的職業發展機會,以及未來轉換工作或調整生活方式的彈性?
一名從卑詩省搬到亞省的居民Tara Barron分享類似看法。她表示,儘管自己在卑詩省生活時能存下的錢較少,仍然比較喜歡卑詩省的生活。
她說,外界對亞伯達省生活成本較低的印象,未必完全符合實際情況。「食物很貴,什麼東西都走私人化模式。現在那裡的保險也不便宜了,我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還認為那裡的保險很便宜。」她最終選擇再搬回卑詩省。
這些經驗顯示,跨省搬遷所能帶來的財務效益,仍須視乎個人的住房、食品、保險及其他日常支出而定,不能只依據房價作判斷。
對於正考慮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人,哈里斯表示,買家應與財務顧問進行開放、坦誠的對話。若能在購屋前釐清各項財務問題,就能降低日後發現實際情況與預期不符時所承受的壓力與挫折。
他強調,即使目前的財務狀況看起來還不足以支持買房,也不代表現在不適合開始規劃。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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