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做担保?先看清楚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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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责任

相信有些读者也曾经试过为他人作担保,例如作房屋贷款担保人、汽车贷款担保人等。作为房屋贷款担保人(GUARANTOR或COVENANTOR),究竟是一个什麽身分?如果有事情发生,担保人是否要负上法律责任?我在此为大家一一详细分析。

何谓担保人?

当申请房屋贷款时,如果客人收入足够或信用纪录良好,一般都很容易获得贷款机构批准。但如果贷款人收入不足够,又或是信用纪录不好,贷款机构会要求贷款人找一个担保人,为贷款人的房屋贷款担保,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是父母作为子女的担保人、作配偶担保人、作兄弟姊妹担保人,甚至作为朋友担保人。

如借款人(BORROWER)不还款,担保人(GUARANTOR)是否要负上还款责任呢?

是的。当你应承作为担保人时,必定要很小心,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如果借款人因某些原因而不能够继续依时还款的话,贷款机构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何谓独立法律咨询?

假如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係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当两人婚姻有问题而道致离婚,但担保书仍然有效。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就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批准取销担保人资格。

另外,当你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多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INDEPENDENT LEGAL ADVICE)。在签署担保书时,银行一般要求担保人要有独立的法律谘询(即INDEPENDENT LEGAL ADVICE或简称ILA)。签署这份独立法律谘询文件时,担保人不可以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把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作为担保人,有什麽影响?

即是说,当银行向担保人追讨欠债时,担保人要全部负责所欠的债项,不可以说不知道有这样一回事。

作为担保人,虽然他不用帮借款人(BORROWER)还款(借款人每期准时还款的话),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也全部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CREDIT REPORT)。例如担保他人买车,所借的贷款额、每月供款等,均全部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当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房屋贷款或任何贷款时,他作为担保的债项等于是自己的债项,贷款机构也会把这些债项计算在担保人的欠债内,因而有机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另外,如果借款人不准时还款或欠供款不还,这也影响担保人的信用纪录,相对也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除了影响信用之外,担保人并且要负责所欠的全部债项。

作者:SALLY KWAN关绮雪 ( 按揭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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