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望成立國家證券監管機構 可沒那麼容易!

加拿大都市网

■■各省擁有不同的證券法規,令企業營運成本增加。星報

綜合報道

加拿大是G20國家中唯一沒有全國性證券監管機構的國家。根據加拿大最高法院上周五的一項判決,聯邦政府有權成立國家證券監管機構,為成立這類機構掃除障礙。但有專家指出,要在加國設立證券監管機構,仍然困難重重。 

最高法院的這項判決,推翻了魁省法院較早時的判決。最高法院表示,聯邦政府有權成立一個全國性的證券監管機構,並稱制訂相關的聯邦法律,符合憲法原則。不過,最高法院亦指出,各省和地區政府有權選擇是否加入該監管機構。

加國商界多年來一直爭取成立全國性的證券監管機構,認為此舉會使本國的金融市場更有效率,營商成本也可以降低。

不過,西安大略大學(Western University)商學院教授大眾特( Stephen Foerster)指出,雖然司法障礙已消除,但政治阻力將會更大。他說,儘管政客認同監管機構所帶來的好處,但如果真的成立這類機構,他們卻不大願意,因為這等於要求他們公開與其他省份的經濟爭議。

各省有不同證券法不利經濟發展

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法律學系教授阿南德(Anita Anand)表示,對於持有投資的民眾來說,成立監管機構十分重要。她建議,監管機構內應包含投資者諮詢委員會,為投資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不過,魁省財政廳長吉拉德(Eric Girard)聲稱,金融體系很重要,魁省在這方面會堅決保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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