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珊案漸露曙光 法官:協助或教唆 都是一級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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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台灣商會前會長辛明珊生前與兒子盧彥軒的合照。資料圖片

協助或教唆都是一級謀殺!辛明珊案一直撲朔迷離,如今終於漸露曙光!多倫多台灣商會前會長辛明珊被殺案,昨日在賓頓市安省最高法院繼續進行聆訊。女法官波特曼向陪審團作出罪名是否成立指引時表示,陪審團如果認為被告奧多尼奧(Justine Ordonio)有協助或教唆他人殺害辛明珊,也同樣是一級謀殺罪。不過由於陪審團至昨晚八時仍未有結果,法官於是准許陪審團先休息,今早再進行商議。

法官指出,陪審員要獨立思考,不受其他陪審員所左右,但陪審團達成一致的裁決應反映各人的意見。陪審員不可以有偏見、情緒或同情;更毋須考慮被告一旦被定罪後所面對的刑罰。

法官表示,陪審團不必考慮是否有動機。因為沒有動機並不表示沒有行兇,相反有動機也不表示會行兇。一級謀殺罪必須無可置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符合5項條件:

1. 有人死亡;

2. 不合法死亡;

3. 蓄意,包括直接致死或傷重死亡;

4. 有計劃和深思熟慮,包括立刻行動或長時間策劃;

5. 協助或教唆。

顯見殺手有預謀行兇

法官指,辛明珊被殺,頭、臉、頸、肩膀和手有22處被刺傷口。法醫官指出其中頸部被刺導致辛明珊在極短時間內失血死亡。因此對前3項要求是毫無疑問。兇手相信是藏匿在涉案寶馬汽車后座的一堆衣物下,等待辛明珊上車後行兇,是有預謀的行動。

她說,被告奧多尼奧向警方承認,當辛明珊在2014年遇襲入醫院後,曾收取辛明珊兒子盧彥軒(Eric Lu)1萬至2萬元「解決」(Finished)辛明珊。被告曾到辛明珊留醫的兩間醫院,但均因為人太多而未能動手。被告其後想退出,但已收錢。被告夥同這宗謀殺案另一名被告杜克蘭(Mark Dookhram),在盧彥軒協助下,跟蹤辛明珊和偵察環境找尋機會。

法官稱,被告奧多尼奧向警方承認向另一名被告杜克蘭提供藍鳥棒球帽和夾克,並在案發後駕車接載杜克蘭離開。被告奧多尼奧又供認,看到杜克蘭臉上和衣服上有血。

被告供詞為主要證據

她稱,被告奧多尼奧和盧彥軒的手提電話紀錄顯示案發前後,兩人均在密西沙加市,但正如手機公司代表承認,手機是連接訊號最強而不是最近的訊號塔,因此需要其他證據。

法官說,本案的主要證據是指被告奧多尼奧在警局接受盤問的錄影片段。辯護律師指被告奧多尼奧在長時間盤問的疲憊狀況下所作的供詞不足信。陪審團要自行考慮是否相信辯護律師,認同被告向警方提供的供詞是「虛假陳述」(False Statement)。

她稱,雖然負責盤問的探員沒有很遲才向被告提供衣服,但被告其後脫下外套,顯示房間的溫度不太冷。被告有飲、有食和香煙,並且可以如廁。錄影片段可見被告對探員提出的證據顯得參與和警覺,況且,警方可以採用各種技巧和方法向疑犯套取口供。

辯護律師提出,辛明珊生前邱姓男友(Tim Chiu,譯音)兼合伙人有行兇動機。因為兩人有激烈口角,辛明珊失蹤後又立刻更換店鋪大門門鎖,以及把店鋪改到他名下。法官向陪審團說,如果相信辯護律師,被告奧多尼奧無罪;如果不相信,要考慮其他證據是否足以讓被告奧多尼奧入罪。法官其後總結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後便宣布退庭,讓陪審團商議裁決。陪審團至昨晚8時仍未有結果,法官要求陪審團休息,今早再進行商議。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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