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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11: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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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逃犯条例

《逃犯条例》修订案正式撤回 香港能否回复平静?

反修例示威风波由六月九日起至昨天已持续一百三十七日,政府昨日终在立法会复会后第二次大会,正式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午三时在三名司长及多名局长陪同下,宣布撤回条例草案,有关动议不容辩论,亦毋须表决。整个过程历时数分钟,李家超便与一众官员迅速离场,其间有民主派议员叫嚣,要求李家超及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下台。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于立法会会议上宣布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草案。他指出,由于公众对修订《条例草案》意见分歧,政府经研究及检讨后,六月决定暂缓修例,立法会大会就处理《条例草案》的工作亦因而停止,之后政府亦曾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已完全停止。为更清楚明确表明特区政府就修例工作的立场,当局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六十四(二)条,正式宣布撤回《条例草案》。   及后多名民主派议员于座位叫嚣,当中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要求李家超澄清,自己是否要为修例事件引起社会撕裂向公众道歉及问责下台,李家超表示不回应,并指“没有需要澄清”。其后有多人高呼“下台”,主席梁君彦将公民党郭家麒逐出会议厅,并宣布暂停会议。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宣布撤回条例草案后回应陈同佳事件,指极不同意台湾指香港“故意放弃自身应有的管辖权”。她表示,本港刑事司法管辖权是按“属地原则”进行,会考虑证据、法律、《检控守则》,以及有合理定罪的机会,才决定是否检控某一个人。假如决定不检控,法院自然没有司法管辖权。   她重申,案件于台湾犯罪,大部分证据亦在台湾,因此应由台湾法院去处理。被问及一六年“石棺案”香港曾与台方交涉接收疑犯,与今次做法有何不同,郑若骅指难就上次案件做法作回应。

就是他引起了香港的大乱! 杀人犯现在准备回台湾自首

触发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因洗黑钱案入狱,将于10月23日刑满出狱,可靠消息透露,有牧师劝服陈同佳同意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为个人错失承担责任,而陈同佳希望台湾当局不判处死刑。据悉,陈同佳出狱后会留港一段短时间与家人相聚,之后动身赴台,但仍要视乎台湾方面如何处理。 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潘晓颖后,返回香港的他因涉及处理潘晓颖的财物,触犯洗黑钱罪,被判监29个月,目前还押在香港壁屋监狱,将于10月23日出狱。香港政府原计划修订《逃犯条例》,将陈同佳引渡至台湾受审,但随着修例工作停摆,港府未再提出任何方案处理台湾杀人案,亦对坊间提出的“域外法权”、“行政指令方式”单次移交疑犯等建议一概否认,认为并不可行。 本报获得可靠消息透露,近月有牧师多次以神职人员身分到壁屋监狱探望陈同佳,建议他考虑到台湾自首,最终成功劝服对方原则上同意赴台自首,但希望不会被台湾当局判处死刑。消息指,陈同佳曾担心到台湾服刑“人生路不熟”,亦不熟悉台湾法律,有台湾律师早前到香港与陈同佳商讨案情,并向他介绍台湾法律、监狱情况等。 消息人士指,陈同佳犯案时19岁,因为一时错手犯下大错,若自首可显示他真心悔改,敢于承担罪责,“将来亦可以抬起头做人”。消息人士引述陈同佳说,对死者潘晓颖的父母表示最大歉意,希望获原谅,他在狱中亦知道修例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对此感到内疚,若他最后向台湾自首,希望此决定亦有助“外面的哥哥姐姐”减轻愤怒,令社会事件尽快平息。 消息又指,陈同佳的父亲原先对自首建议有保留,担心儿子或被判死刑,经过几次与律师和儿子倾谈后,对自首决定亦表示同意。陈同佳10月23日出狱后,将留在香港一段非常短的时间,与家人相聚后便出发赴台。而台湾方面就接收疑犯一事仍在商讨当中,正式赴台日期有待敲定。 台湾杀人案死者潘晓颖的父亲今年6月曾去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提出四个方法希望为女儿讨回公道,包括以“单次个案处理”方式,赋权香港法庭审理单一个案;以“行政指令方式”单次移交疑犯;赋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权;以及劝服疑犯到台湾自首。民建联今年7月与林郑会面,要求劝疑凶自首。 台方吁港府继续羁押追责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即将出狱,台湾的法务部17日发声明,就香港女子潘晓颖在台湾被杀案,呼吁香港方面秉持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在案中疑犯陈同佳涉及另一宗案件刑满释放前,积极继续羁押追诉。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亦指,陈男疑似在香港就有预谋迹象,港警掌握未提供给台湾的证据,应积极续押追诉。不过,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陈同佳并非在香港犯案,不可能因杀人罪而羁押他。 台:若早预谋 港有管辖权 台湾的法务部声明指,陈同佳所犯涉嫌杀人的重大刑案属于“万国公罪”,香港检警机关也应依照其司法程序,持续积极侦办,以还给死者及其家属公道。台方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迅速提供本案在台湾的相关证据,以便香港方面得以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件证据,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刑责,实现公平正义。 法务部指,陈同佳与死者潘晓颖都是香港居民,且据了解香港检警机关已掌握诸多未提供予台湾的证据,怀疑陈同佳可能是在香港时已预谋犯案,故香港并非没有管辖权。声明又指,台方就案件通过法务部经由陆委会向香港政府提出两次司法互助协请调查取证,至今未获港方回应;而涉案的香港居民在案发后已潜逃回港,陆委会向港府提出遣送被告到台湾接受侦审,亦未获回复。士林地检署去年3月及4月,两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并于去年12月正式通缉陈同佳,时效长达37年6个月。 “不在港犯案 没权羁押” 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香港有严谨的法律制度,陈同佳因洗黑钱案出狱后,不可能因涉嫌杀人罪而被拘捕或羁押,否则他可申请人身保护令,保障出入境自由权利,形容台湾法务部的呼吁“多余”。至于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汤家骅指只适用于交换文件、证据等,但不能移交疑犯,否则港府就不会提出修订《逃犯条例》。 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亦指,陈同佳并非在香港犯案,不可能借杀人罪继续羁押陈同佳;至于台方怀疑陈同佳在香港已有预谋犯案,熊运信指,除非证明到陈同佳有同党,在香港已串谋犯罪,否则不可能入罪,事实上根据陈同佳招认的内容,台湾杀人案只有一名疑凶。

《逃犯条例》修订争议 林郑月娥向市民道歉

苏正谦摄   针对《逃犯条例》修订引起的社会争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8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向市民真诚道歉。   林郑月娥18日下午4时在政府总部召开记者会称,她要为此负很大责任,向每一位香港市民做出正式道歉,希望可以修补社会撕裂,与市民同心同行为香港带来希望。   她说,草案在6月15日已经实时停止立法工作,政府无意为草案设定任何时间表,未来除非已经处理好社会上的矛盾,否则绝对不会贸然重启修例。 多次被问及为何不用“撤回”字眼,而是坚持用“暂缓”字眼,她表示,立法会下年7月换届,若本届立法期结束未能重启修例,草案本身就会失效,特区政府接受这个事实。   林郑月娥坦言,遗憾台湾杀人案疑犯今年10月获释前,政府都没有法律基础去处理案件。 至于以后的施政,林郑在记者会上承认,未来3年的管治将会非常困难,她会加强经济、民生工作,希望重建市民对政府及对她的信心。   她还说,未来3年任期会忙碌工作,尽量为香港开拓更多经济机会,改善民生,特别是为青年人提供更多学业及事业机会。      香港星岛日报网18日报道,讲台上预先放着纸巾。此前在17日,林郑月娥在礼宾府闭门分批约见多个界别代表,包括中小学校长团体、高教界及宗教界领袖,并就争议造成社会不安道歉。有港媒称,她在会见中小学校长后情绪激动,一度在洗手间饮泣。   18日,香港六宗教领袖座谈会发表声明,希望社会各界人士接受林郑的公开致歉,停止对立,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建制派接受林郑道歉,相信广大市民都希望事件尽快平息,不希望社会继续对立或再有人受伤。 林郑对民阵五大诉求回应 有市民因横挂反修例横额,在金钟太古广场抗议期间堕楼不治,林郑表示,对于有人因表达意见伤害自己而感到非常难过,呼吁市民和平理性表达意见。她又说,事件过后衷心希望香港经历受伤的人尽快康复,社会裂痕能尽快修补。 星岛日报综合

刘銮雄来身多伦 为“流亡海外”探路?

■■网上流传刘銮雄在多伦多一间中餐馆现身的照片。网上图片 被指若香港修订《逃犯条例》便可能被引渡到澳门受刑的香港著名地产商刘銮雄,据称被人看到现身加拿大多伦多,在一家中餐厅与友人聚餐。 刘銮雄2014年4月在缺席审讯下,贿赂澳门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及洗钱罪名成立,被判入狱63个月。香港正在修改《逃犯条例》,一旦落实通过,刘銮雄可能被引渡到澳门服刑。有人认为,他此番来加拿大乃为避风头,为“流亡海外”探路。 刘銮雄所提出的司法复核案,定于6月21日进行复核申请聆讯,如今在这敏感时刻,他却已离开香港,到了加拿大。 从网上流传的照片来看,穿着蓝色外套和裤子的刘銮雄虽然瘦了点,还是拄著拐杖,但看来精神不错。身边并没有像在香港一样带上保镳,只是与几个好友一起轻便用餐。 有香港媒体报道,当时刘銮雄不改富豪慷慨作风,向在场每个餐厅员工打赏100加元小费。刘銮雄与加拿大素有渊源,他年轻时曾就读于安省温莎大学,并且在大学内结识前妻宝咏琴。 早前刘銮雄可能被引渡的消息传出后,不少人估算他应会流亡英国。因他早在2011年开始,就开始陆续购入英国的物业,包括豪宅、办公大楼以及各种商业用地,现在各项物业价值纷纷翻倍,至少百亿元,而且买入的时候均是以离岸公司的名义。 此外,刘銮雄近年已辞去华置行政总裁等职务,并将名下股份转移给妻子甘比和儿子刘鸣炜,安排好了退路。 综合报道

民运人士顾虑自身安全 一旦修例永不踏足香港

■■李美宝 资料图片 ■来自香港的时事评论员董达成   星岛日报讯   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不少居在温哥华的加籍港人都表示忧虑。温哥华支联会主席李美宝表示,根据过往事例,对港府政治审查和律政司司长的中立性都有顾虑,她表明实施修订《逃犯条例》后,不会再到香港,并且希望加国政府可以更强硬地向港府提出她们的担忧。时事评论员董达成也担心中国会以言入罪,他若返回香港,有可能被遣返中国受审。 李美宝周五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称,港府修订《逃犯条例》不单是香港的问题,也是全世界的问题,因为全世界的人都有机会路经香港,如果实施了《逃犯条例》后,随时有机会被遣送到中国受审。 “占中九子”定罪 恐政治审查 李美宝称,香港近日的“占中九子”被定罪等事件,令人对港府政治审查和律政司司长的中立性都有顾虑。她更说,香港的司法官员都是被钦点,对上级言听计从,影响到司法制度的独立性,令人担心如果实施修订《逃犯条例》,像她这样的民运人士若回到香港,便有可能被遣返中国受审。她表明实施修订《逃犯条例》后,不会再到香港。 来自香港的时事评论员董达成(图)称,他的评论触及全球各地,更包括中国,但他不知道是否有机会触犯中国的法例,故此担忧若回到香港,是否有机会被遣返中国受审。 他承认这种担忧是因为对中国司法制度缺乏信心。他建议中国先改善其司法制度,让全球各地对它建立信心后,才实施有关的《逃犯条例》。 本报记者冯瑞熊

香港保安局区志光粉墨登场 宣传短片解释《逃犯条例》

■区志光拍摄宣传片解释《逃犯条例》修订问题。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讯   政府为向社会清晰解释修订《逃犯条例》,对现有的法律保障不减,日前在保安局官方网页及YouTube上载两条各长约一分钟的宣传短片,由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粉墨登场,亲自列举例子说明条例中较为复杂的“双重犯罪”原则,以及社会关注的“政治罪行不移交”规定。 区志光于其一短片中首先表明,政府提出修例旨在填补法律缺陷,现行条例所有的法律保障,包括“双重犯罪”原则会保留。他解释,“双重犯罪”是指某个犯罪行为必须在两个地方都属刑事罪行,举例藏有大麻在香港是刑事罪行,但在某些地方藏有某个数量以下的大麻并不犯法,故即使香港向这些地方提出移交逃犯要求,对方都会拒绝移交。他又援引曾有外国向香港提出移交请求的案例,罪行涉及非法出口武器,由于所指的武器在香港不是受管制物品,在香港出口并不犯法,香港拒绝有关请求。 在另一短片中,区志光引述条例中有三个条款保障“政治罪行不移交”,“第一个条款说,无论对移交的罪行怎样描述,如果属于政治性质的话,是不会移交;第二条说,就算怎样用另一种罪行包装,但实际上是由于该人的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被检控或惩罚,都不会移交;第三条说,该人如果是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在审讯时可能蒙受不利或者被惩罚,亦都不会移交。”据悉,这次是区志光初试啼声拍摄宣传片解释政策,有板有眼,政府拟续以文字形式解答修例问题。

建制议员促港府对《逃犯条例》多做解说

■《逃犯条例》修订引起各方争议,早前正反两阵在立会外示威区争吵。  ■华为孟晚舟事件发生后有加国公民在华被捕,引发当地社会对中国司法的担忧。 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讯   立法会正审议《逃犯条例》修订事宜,加拿大外交部发言人向当地报章表示,就香港政府拟修例提出强烈质疑,强调首要是确保加拿大人的安全。有建制派议员指出,加国应多了解修例内容,港府也应该可多作解说。民主派则认为加拿大的看法印证他们的忧虑。 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说,香港政府已多番解释,香港法庭会为引渡要求把关,不会出现违反人权的情况,批评泛民曾刻意向外国散播谣言、制造恐慌的行为不负责任。 自由党党魁钟国斌认为,外国不能只聆听一些表面看法,应多了解草案内容,又建议政府可多作解说。 民主党林卓廷指孟晚舟事件后,接连有加拿大公民被内地拘押,一旦修例通过后,内地更可要求引渡在港的加籍人士,故加拿大的忧虑有根有据,促请香港政府行先处理台湾杀人案。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表示,修例不但影响香港市民,亦影响过境香港的外国人,指加拿大当局的言论印证了民主派的忧虑,要求政府考虑民主派倡“日后条款”等建议。 另外,《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法案委员会仍未选出正副主席,建制派担心本月三十日再开会时将出现同样情况,有人提到按《议事规则》第九十一条,可将法案绕过法案委员会,直接提交大会审议。 民主派警告,此举将会更激起民愤。林卓廷表明修例争议大,若建制派自恃人多就打压异见,将更加激起民愤,亦看不到社会会接受。杨岳桥形容建制派是“输球的小朋友要求改球例、搬龙门”,若建制派执意将草案直上大会审议,势令市民失去对议会的尊重,建制派需要负上全责。 建制派亦对此举有保留,钟国斌明言不同意将法案直接提交大会审议,认为是剥削议员反映市民忧虑和政府解答的机会,更是开下坏先例,令立法会监察政府的功能大打折扣。周浩鼎亦说,法案委员会确实有其审议功能,担心改变做法代价太大,若非有特殊原因都不应采用,他又强调建制派未有决定。本报记者香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