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多倫多地區周一(11日)的累積降雪量介乎10至15厘米,由於降雪持續至周二(12日)凌晨,清理積雪的時間可能受上班所影響,但市民仍要記得,在停止降雪後的12個小時內,需要清理車道及行人路上的積雪,否則有可能會被罰款。
根據多倫多市的規定,多市居民如果在停止降雪後的12個小時內,未能將車道及物業對開行人路的積雪清理,市政府有機會向屋主提出罰款。多倫多市政府網頁指出,企業及財產擁有人,有責任確保在停止降雪後的12個小時內,清除行人路、車道、停車位、台階、坡道及平台上的所有積雪,以確保行人及車輛能安全使用。
網頁指,據《多倫多市法規》中的「除雪及除冰」一章,要求建築物持有人或佔用人,須完全清除建築物四周的雪及冰。
業主或居民須在行人路濕滑時,使用鹽、沙或其他合適材料;如果不清除積雪,罰款額為455元,另加115元附加費,總計為570元。
儘管多倫多市在不少地區已提供行人路清理積雪服務,但市中心是沒有這服務的。該議題在市議會已引起不少爭論,但清理積雪的規則仍無法在短期內作出改變。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