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華裔男涉殺妻案重審 17人證明「有意圖殺人」

加拿大都市网

列治文華裔男子吳建華(James Jian Hua Wu)被控在2014年5月4日,即結婚兩周年當天,在列市高層柏文寓所謀殺妻子程錦(Jin  Jenna Cheng),案件去年首度審訊時,因陪審團經13日退庭商議後,對其二級謀殺罪名仍無法達成一致裁決,被發還重審。預期30天的重審,周二首天審訊,控方表示會傳召17名證人出庭作供,以證明被告是有意圖(intent)殺害其妻。

被告吳建華44歲,周二身穿灰色西裝出庭。法庭雖然有為他準備即時傳譯,但大部分時間他都未有依靠傳譯,自行聽審,偶爾與辯方律師奧里斯(Glen Orris)交談。去年首度審訊時,吳建華多名家人包括其母都有到庭旁聽,但周二未見其家人現身法庭。

周二開審時,先由法官沃查克(Jeanne Watchuk)向7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講解他們的職責,指陪審員是「證據的法官」,即對法庭上出示證據作出裁決,但必須建基於「在理性上沒有疑點」以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兩項原則下。另外,沃查克提醒到場採訪記者,指法庭已頒下「報道禁令」,禁止傳媒報道案中一名未成年證人的姓名及身份。

兇案現場有血手印

其後主控官麥奇克(Jenny Machek)及赫曼森(Jeremy Hermanson)向陪審團作開審陳述,稱控方將傳召17名證人上庭,包括最先到場的執法人員、鄰居、死者親人、法醫官及鑒證專家等,又會將在現場檢獲的兩把刀呈堂,其中一把是在被告家人廚房找到,另一把則在被告寓所外走廊,即死者陳屍與被告被捕處尋獲。經基因鑒證後,證實兩把刀上找到的基因都與死者吻合。

開審陳述後,控方傳召皇家騎警警員辛普森(James Simpson)作供,辛普森於案發當日是其中一名最早抵達列治文固蘭湖路(Granville Ave.)7000路段案發柏文的警員。

辛普森稱,當日下午約2時到達現場時,已知情況十分嚴重。他與另一警員從樓梯抵達柏文7樓時,感覺走廊燈光較昏暗,見牆上有血手印,地毯上有頭髮,又見到走廊有一男一女,女的側卧地上,男的則低頭,坐在不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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