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都市網】法國前總統薩科齊(Nicolas Sarkozy)被裁定貪污及以權謀私罪,罪名成立,判監三年,緩刑兩年,薩科齊的律師表明會上訴。
案情指,66歲的薩科齊2014年,向法官阿齊貝爾承諾,給予對方一份在摩納哥的高薪厚職,以換取涉及自己非法收取政治捐款案的內部消息,涉嫌觸犯賄賂罪。
另外,薩科齊被指在2007年競選總統期間,非法收受歐萊雅集團已故繼承人貝當古的資金,涉嫌觸犯受賄罪。
裁決的法官認為,薩科齊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建立的關係犯案,認為薩科齊明知故犯,他和律師的行為損壞公眾對公正的印象,判處薩科齊監禁三年,其中兩年緩刑執行。法官批准他在家中服刑,但需要戴上電子監察腳鐐,他可以在十日內提出上訴。
薩科齊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出任總統,是當地第二位被控貪污罪成的總統。薩科齊早前在庭上,否認所有指控。薩科齊的律師表明會上訴。
(文章來源:星島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