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外劳的家庭成员如何申请来加拿大团聚?

加拿大都市网

在本国的临时外劳仍可申请家庭成员来加拿大团聚。星报资料图片
在本国的临时外劳仍可申请家庭成员来加拿大团聚。星报资料图片

【星岛综合报道】在疫情期间,在加拿大工作的临时外劳的家庭成员不受旅行限制的豁免,他们如何可来加拿大与亲人团聚?

非官方机构加拿大移民通讯(CIC News)周四刊登文章指,自2020年春季疫情大爆发以来,加拿大对外国公民关闭边境,不过本国永久居民和公民的家庭成员获得豁免,只要来加时间超过15天,就不受封关禁令的限制,这些家庭成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同居伴侣和子女。 但是,临时居民的家人却不在豁免的范围。

不过,这些外劳的亲属仍允许以「与直系亲属团聚」的理由来加拿大。 当涉及临时居民的家庭成员时,不包括临时访问,他们必须提供必要的理由,例如,本身作为一名工人来加,或为了与已在加拿大的外劳建立共同生活。

根据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简称IRCC)的规定,临时外劳的家庭成员要想入境加拿大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项条件是,他们必须明确自己有权豁免于旅行限制,如果不在豁免之列,则需要获得书面授权书,即家庭团聚信(FRL),方可入境加拿大;第二项条件,外国公民的亲属申请来加拿大必须出于非随意目的(non-discretionary purposes)。对于那些希望以家庭团聚为由进入加拿大的人,他们是否出于非随意目的,将由IRCC官员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签发FRL。

来自美国的家庭成员不需要FRL,但是他们仍然必须证明前往加拿大的目的是与临时居民建立共同生活关系。

当IRCC官员决定是否签发FRL时,他们首先评估当事人前往加拿大是否出于非随意目的。对于临时居民的家庭成员来说,这通常意味着他们希望与在加拿大的家人团聚,他们的居留时间具有某种长期性。例如,如果他们的配偶在加拿大工作一年,希望在此期间与在加拿大共同生活。

IRCC提醒外劳亲属,毋在获得书面授权之前,预订飞往加拿大的航班。

V05

 

share to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