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埠警员驾警车鲁莽驾驶 被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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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埠一名警员因在非执勤期间驾驶警车鲁莽驾驶,被纪律处分。NWPD
二埠一名警员因在非执勤期间驾驶警车鲁莽驾驶,被纪律处分。NWPD

卑诗警察投诉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Police Complaint Commissioner,简称OPCC)报告指,二埠(New Westminster)一名警员因在非执勤期间驾驶警车鲁莽驾驶,被纪律处分。

该份报告涵盖自2019年到2020年间所进行的调查案例。报告显示,在2018年10月份,一名二埠的警员被发现在限速9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驾车以14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行驶。

报告还指出,该警员驾车过程中,在与其他车辆十分接近的情况下,突然更换车道,强行超车,之后被警方拦下,并开处罚单。经确认,其驾驶的是一辆便衣警车(unmarked police vehicle),当时他正在上班途中,并无警务任务在身。

报告中指出,OPCC审查了拟定的纠错措施,认为它未能充分解决时间对公共安全造成的风险,且不认为该名警员已经为其行为承担责任。因此,事件进入纪律处分程序,该名警员也承认了相关的不当行为指控。

根据该份年度报告,在2019年到2020年间,OPCC共收到16宗与二埠警局(NWPD)相关的投诉,其中有三宗被正式启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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