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流式媒体平台监管 联邦拟改革《广播法》

加拿大都市网

在线流式媒体平台将受CRTC监管。加通社
在线流式媒体平台将受CRTC监管。加通社

【星岛综合报道】为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同时支持传统媒体,联邦政府提议修改近30年未有改革的《广播法》(Broadcasting  Act)。提议若获通过,互联网流式媒体平台在未来三年内,可能要在与加拿大相关的平台内容方面,花费超过8亿元。

据加通社报道,联邦政府周二提交《广播法》的修正案Bill C-10,希望确保在线流式媒体平台与传统的广播公司遵守相同的监管规定。修正案将把Spotify、Netflix和YouTube等在线平台,加入《广播法》的管辖范围,并受加拿大广播电视及通讯委员会(CRTC)监管。

联邦祖裔部长吉尔伯特(Steven Guilbeault)在渥太华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对在线广播媒体执行单独一套系统已经不可行了。 这种过时的监管框架,不仅对加拿大的企业不公平,还威胁著本国的就业市场,同时削弱我们对自己的新闻进行报道的能力。」

吉尔伯特的修改提议主要是在《广播法》中为「在线企业」创建一个新类别,该类别将适用于通过互联网传输节目的流式媒体和广播公司。修正案还提议赋予CRTC新的权力,包括可以强制让在线流式媒体平台做出调整,使与加拿大相关的内容更易于被看到,同时从资金上支持加拿大的音乐、报道、创作人和制作人。

由政府提供的一份技术文件估计,到2023年,这些资金支持总计可达到8.3亿元。

目前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放弃传统广播公司,转而使用诸如Netflix、Spotify、Amazon Prime和Crave等流式媒体平台,来制作视频和音乐。政府的数据显示,过去两年来,在线视频服务商的收入每年以90%的速度增长,其中Netflix已进入62%的加拿大家庭,而传统电视行业在2014年至2018年之间,收入平均每年下降1.8%。传统广播公司除收入下降外,还必须遵守政府的要求,以支持加拿大的音乐和新闻报道,但是流式媒体巨头基本上不受这种要求限制。提交修改《广播法》的提案表明,联邦政府现在正将注意力转移到缩小这一差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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