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约克楼花诈骗案终有结果!100多血本无归的华人有望获得赔偿

加拿大都市网

轰动一时的2014年北约克楼花诈骗案昨天出现实质进展,案中代表发展商处理买家楼款信托帐户、令买家蒙受损失的韩裔女律师Meerai Cho,与控方达成认罪协议,承认一项违反信托(Breach of Trust)罪名。案件于昨天在北约克安省法院进行量刑聆讯,多名苦主上庭宣读受害人影响陈述。法官经过3小时闭庭考虑后,判处被告入狱3年半。

此案受害者多达130多人,警方早前已对Meerai Cho控以诈骗超过5000元、藏有犯罪所得、违背信任等一共426项罪名。

  

根据控辩双方达成的协议认罪事实(Agreed Facts for Guilty Plea),被告Meerai Cho由2010年底至2013年夏天,先后90多次由其掌管的律师信托基金帐户中,非法向大厦发展商转出买家的预付楼款逾1,300万元。被告声称她错误理解发展商有权要求她将钱款转出,而她必须依照其委托人的指示去做。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了解这些款项转出之后的去向,或被告自己侵占了这些款项。涉案款项目前已被发展商花掉或转移国外无法追回。

  

案情显示,现年66的被告于2002年取得安省律师执业资格,主要处理移民、难民、家庭及房地产方面法律问题,房地产业务约占其总业务量3至4成,不过涉案个案是她首次代表大厦发展商。女被告于2009年经人介绍与一名叫做Yo Sup(Joseph)Lee的韩裔男子相识,对方以成功年轻企业家形象出现。Lee被查明控制至少12间在安省注册的数字公司,这些公司被冠以“Centrust”的公司总名称。被告在代理该楼盘项目之前,曾经在Lee的私人物业买卖中协助其完成交易。

3年内逾90次提款

以发展商名义出现的Centrust公司,于2009年开始预售位于北约克央街5220号“Centrium”柏文项目楼花,项目包括住宅、商用及酒店单位。发展商最初委托一家名叫Bratty and Partners LLP的律师行处理买家售楼款。Lee于2010秋天找到被告,指由于文化及语言问题,感到Brattys公司无法为其提供足够及完整服务,要求被告接手协助其处理售楼信托帐户。

  

由2010年9月起,Brattys律师楼根据Lee的指示,将手中有关Centrium项目的商用物业买家楼款及售楼文件转给被告的律师行。不过根据法规和协议,Brattys仍保留已收到的民居单位楼款及售楼文件。项目中的酒店单位则是在被告接手成为发展商代表律师之后,才开始公开发售。

案情指被告在接手Centrium业务后,先后在大韩外换银行加拿大(Korea Exchange Bank of Canada,简称KEBC)及多伦多道明银行,开了4个专门用于该项目的律师信托帐户。由2010年10月起,被告收到由Brattys转来的楼款逾300万元,并开始接受新的商用、酒店买家缴来的楼款。2010年11月起,被告开始接受居住单位新买家楼款,尽管发展商与Brattys签有协议,指定Brattys作为唯一处理居住单位购楼款的律师行。

  

案情显示,在Brattys向被告的信托帐户移交款项后不足1个月,被告即在2010年11月2日首次由其信托帐户中提款75万元,转给由Lee控制的Centrust公司帐户。在2010年底之前,另外两笔分别为95万元及85万多元的款项由被告的信托帐户中转出至Centrust公司帐户,到2013年8月1日止接近3年内,被告从其4个信托帐户中提款90多次,控方提供数字显示,由信托帐户非法转出的钱款总额达13,046,379.82元。这些钱涉及约140名大厦各类物业的买家,转出全都违反安省共管公寓法的规定及信托规定。

调查显示巨款转往国外

案情书表示,除了该收取的律师费用之外,没有证据显示上述由被告信托帐户中转给Lee的钱后来由被告占有。也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了解这些钱款转出其信托帐户之后的去向和用途。对Lee及其公司帐户的调查显示,钱转出之后在其不同公司帐户之间转移,之后去了不同用途,一些用于支付其他律师行的费用,一些用作日常花费如餐馆或是有线电视,也有大笔钱直接转去Lee的帐户或是转往国外。到目前为止,没有钱款被追回,Lee据信已离开加拿大未再回来。其楼盘项目则在2013年10月25日因还贷拖期被银行没收拍卖(power of sale)。

  

被告声称,最初Lee告诉她一些买家未能按售楼合同规定分期支付售楼款,因而发展商取消了这些合约并没收先前所缴纳的楼款。她声称Lee向她表示,由信托帐户中提款是为了完成整个项目,他承担完全责任,日后会将款项还回。

她声称最初开了提款先例之后,李不断向她索要新的提款,告诉她如果不把款项提出来,整个项目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同时又向她保证已有数家韩国投资者同意注资项目,很快有足够资金将信托帐户金额补足。被告承认未能妥善保管(mishandle)信托款项。她声称自己误以为Lee是其委托人,有权指示她提取信托基金款项用于大厦发展项目,所以她要依据Lee的指令行事。她没有意识到买家才是她需要负责任的对象。不过被告承认,即使法庭接受她的解释,也不能解除她最终同意接受的背信罪名。

华裔:不在乎刑期 我们的钱能赔多少?

被背叛、绝望、自责、经济陷入困境,数十名听审的不同族裔苦主,在法庭内外都表达着类似的情绪。对于被告认罪及入监3年半,他们的反应各不相同。一些人认为加拿大法律过于仁慈,对涉款逾千万案件的罪犯量刑过轻,有人担心被告自己是律师,熟悉法律程序,或许连3年半刑期也不用坐满,很快可以假释。

有不少人对于被告认罪伏法、可以尽快展开索赔程序都表示欣慰。因为律师协会的索赔,必须在被告被裁定有罪之后才能展开。不只一名苦主对记者表示,比起关心被告坐几年牢,目前更希望将损失的多年积蓄尽快拿回来,即使只是早一天也好。他们对于未来索赔的程序和进展更为关心。

“最多可获15万赔偿”

负责案件的一位男警官昨天在庭外向苦主分发一张通告,指安省律师公会(the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有一个赔偿基金(Compensation Fund),用以协助因律师不诚信行为而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通告要求苦主尽快与该基金联络,登记注册索赔要求。基金工作人员会给予苦主协助并回答其问题。此外,部分苦主也收到通知,得知安省律师协会定于3月8日上午9时30分举行针对Meerai Cho的纪律聆讯。

  

通告又指,凡是购买住宅单位而损失楼款的苦主,应该与负责新屋保险的Tarion联系,依购楼按金保护条款(deposit protection plan)向Tarion提出索赔。负责案件的警官对记者表示,据他所知,凡是已向Tarion登记的住宅单位买家,由去年夏天起已陆续收到Tarion发出的每人最多2万元赔偿,但是不排除目前仍有苦主尚未向Tarion登记索赔。

据知涉案各苦主的索赔进度也不尽相同。购买商业单位的人大多表示已经向安省律师协会的赔偿基金登记,有指对方表示每人最多可以获得15万元的赔偿,他们目前正等待下一步进展。有购买居住单位的苦主则表示,已在去年夏天收到Tarion的2万元赔偿,但2万元不足以填补他们的全部损失,所以他们进一步向律师协会赔偿基金登记,要求该基金赔偿不足部分的余额。

而有购买居住单位的西人买家似乎并不知道在取得Tarion的赔偿之后,还有资格向律师协会进一步索偿不足的部分。还有买家表示近期才向Tarion登记,目前尚未获得2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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