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被指不当解雇前员工 被判赔偿20万元

加拿大都市网

图:网上图片

 

【星岛都市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再次因不当解雇,并法院裁定向温哥华前员工支付逾20万的赔偿金。

根据CTV新闻台的报道,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下称:南航)周三(11日)被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错误解雇的57岁员工郑宗莉 (Julie Cheng,译音),指南航在没有通知情况下无故解雇,须赔偿总计208,832.75元的损害赔偿金。这是南航今年第二次因被不当解雇法院裁定赔偿逾20万元,今年1月,卑诗省最高法院曾判决南航支付给另一名年龄为71岁的前员工朱保罗(Paul Chu)208,053元。当时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在寻找解雇朱的理由或诱使他辞职的过程中,南航的行为被视为“虐待、不公平和残酷”。

法官汤玛斯(Michael G. Thomas)在法庭文件中写道,南航对于郑宗莉的解雇不经过通知,整个解雇过程须对郑进行赔偿。根据判决显示,郑宗莉于2002年随家人从中国移居加拿大。在2004年至2010年期间,她在中国航空温哥华办事处工作。在2010年,她被加入南航,成为南航温哥华办事处的第一位员工,直至总部向温哥华分公司任命了一位新总经理,开始对办公室进行“重组”。

汤玛斯的决定中写道:“在重组中,郑女士丢失了她开发的客户,新主管指示她不要再接触她的旧帐户。她需要获得新客户。她的监督职责结束了。”

决定中亦提及,南航削减了郑的基本工资,但她能够透过加班和招募新客户来赚回底薪,甚至更多。

2020年1月,公司命令她参加管理阶层会议,会上她被告知正在接受调查并被安排行政休假。南航没有向她解释调查和休假的原因。

汤玛斯说,这次会面让她“感到羞辱和震惊”。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她会去看医生,并被列入精神科医生的紧急轮候名单,但她亦继续收到雇主的威胁性通讯。

判决中写道:“郑女士收到南航的多封电子邮件,要求归还文件,并威胁要搜查她的家。”“郑继续告诉南航,她没有他们的任何文件。”当公司要求她在短时间内参加一次会议以了解调查结果时,她告诉南航她生病了,无法参加,并提供了医生开具的证明,表明她不应该工作。

南航则告诉郑,他们已经联系了其医生,医生纸上只说她已经看过医生,而不是说她不应该工作(尽管纸条上显然不是这么说的),南航告诉郑宗莉,如果她不参加会议,视同放弃工作。

被指泄露机密文件被解雇

汤玛斯的决定写道:郑没有参加会议,两天后就被解雇了。南航给郑的解雇信称,她已复制并向第三方发送了公司机密文件。该航空公司随后进一步要求她归还机密文件,并指控她“财务违规”。 当她去看精神科医生时,郑被诊断出因突然终止工作,而出现急性压力和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症状。

汤玛斯的决定中写道:“我发现南航对郑女士行为的调查是虚假的。认定郑女士向第三方发送机密信息并对财务违规行为负责是没有根据的。”

郑在解雇后被行内封杀,只能转行

被解雇后,郑在航空业寻找其他工作,特别是在她的专业领域——温哥华至中国市场。 “然而,郑女士找不到任何工作,”判决书写道。 “她在南航工作期间合作过的旅行社都拒绝给她推荐信,她对工作机会的询问也全部被拒绝。郑女士随后发现南航已经向整个温哥华旅游业传达了她已经被解雇的消息。

汤玛斯将这种行为描述为航空公司“毫无根据地损害了她在紧密的行业中的声誉”。

郑最终接受了厨师再培训,并于2022年2月找到了一份糕点师的工作。法官的判决称赞她的求职努力和再培训成果。

南航被判赔偿逾20万元

考虑到上述情况,再加上郑的年龄、在南航工作的年限以及她的工作和专业知识的特殊性,托马斯确定郑有权获得相当于20个月工资的遣散费。当时郑被解雇时,每月收入为4,800元,这意味着20个月的工资相当于96,000元。

法官亦裁定南航要赔偿其他费用,因此,遣散费总计为98,832.75元。

另外,南航亦要赔偿3.5万元的精神损失及7.5万元的惩罚性赔偿,旨在对南航的行为进行谴责、威慑和报复,因此总金额逾20万元。

最后,汤玛斯对南航的行为进行谴责、威慑和报复,认为南航是虐待,有计划的,并且带有明显的故意之举。

V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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