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拉第指现行外劳制度令外劳遭遇性侵后不敢举报。 星报资料图片
综合报道
有女性临时外劳10年前在安省养鱼场工作,抵埠仅15日已遭到男雇主性侵犯,最终安省人权仲裁处裁定雇主向受害人赔偿逾15万元。该名外劳接受访问时坦言,临时外劳遭性侵后每每害怕遭到遣返而要忍气吞声,她相信自己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
受害人化名埃南德斯(Jacqueline Hernandez),真名受法庭保护不得公开。根据安省人权仲裁处于2015年的裁决,案情指埃南德斯受雇于安省利明顿(Leamington)的养鱼场,工作不久即被雇主相中,雇主其后要求与她单独进餐,否则将她遣返墨西哥。她曾经被雇主反锁在办公室,被要求进行口交,雇主更曾经3度“攀在她的身上,并以阴茎插入她身体”。埃南德斯作供指这并非出于她自愿,但由于害怕被遣返而就范。
涉性侵的雇主普拉塔斯(Jose Pratas)最终被裁定要向埃南德斯赔偿超过15万元,记者截稿前未能联络普拉塔斯作查询。另外普拉塔斯亦曾经涉嫌性剥削7名女性被刑事检控,案中受害人包括埃南德斯,但控罪被裁定不成立。
斥制度令外劳不敢举报
埃南德斯接受访问时坦言,相信有很多类似遭遇的女性临时外劳仍然忍气吞声过活,“根本无法发声”,关注外劳情况的律师法拉第(Fay Faraday)则指出,外劳一旦作出投诉,雇主便可以立即解雇她们,以致她们无法继续留在加国,她批评现行外劳制度令外劳处于劣势。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