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拉第指現行外勞制度令外勞遭遇性侵後不敢舉報。 星報資料圖片
綜合報道
有女性臨時外勞10年前在安省養魚場工作,抵埠僅15日已遭到男僱主性侵犯,最終安省人權仲裁處裁定僱主向受害人賠償逾15萬元。該名外勞接受訪問時坦言,臨時外勞遭性侵後每每害怕遭到遣返而要忍氣吞聲,她相信自己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
受害人化名埃南德斯(Jacqueline Hernandez),真名受法庭保護不得公開。根據安省人權仲裁處於2015年的裁決,案情指埃南德斯受雇於安省利明頓(Leamington)的養魚場,工作不久即被僱主相中,僱主其後要求與她單獨進餐,否則將她遣返墨西哥。她曾經被僱主反鎖在辦公室,被要求進行口交,僱主更曾經3度「攀在她的身上,並以陰莖插入她身體」。埃南德斯作供指這並非出於她自願,但由於害怕被遣返而就範。
涉性侵的僱主普拉塔斯(Jose Pratas)最終被裁定要向埃南德斯賠償超過15萬元,記者截稿前未能聯絡普拉塔斯作查詢。另外普拉塔斯亦曾經涉嫌性剝削7名女性被刑事檢控,案中受害人包括埃南德斯,但控罪被裁定不成立。
斥制度令外勞不敢舉報
埃南德斯接受訪問時坦言,相信有很多類似遭遇的女性臨時外勞仍然忍氣吞聲過活,「根本無法發聲」,關注外勞情況的律師法拉第(Fay Faraday)則指出,外勞一旦作出投訴,僱主便可以立即解僱她們,以致她們無法繼續留在加國,她批評現行外勞制度令外勞處於劣勢。
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