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无牌移民顾问造假案 再有4华裔判有条件刑期

加拿大都市网

■图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较早前展示从王洵的公司所起出的护照。CBC电视图片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是和加拿大税务局合作,揭发王洵造假案。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报道
华裔无牌移民顾问王洵(Wang Xun,译音)造假案,再有4个华人,分别是3个华裔职员及1个假称是该公司职员的客人被判刑,由有条件刑期6个月至两年以及罚款不等。该宗卑诗省有史以来最大宗移民造假案,与王洵透过开设的New Can Consultants Ltd.与 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两家无牌顾问公司进行造假有关。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与加拿大税务局(CRA)刑事调查科周五称,在今年9月12日,女被告叶正文(Zhen Wen Ye,译音)被判处有条件刑期两年少一天及罚款94,532元。女被告是无牌移民顾问,她承认在New Can Consultants Ltd.与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任职期间,参与为客户的护照造假和陈述失实,以及在2007年至2011年间,未有申报225,113元收入,逃避42,719元联邦税款,分别违反《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入息税法》。

无牌移民顾问替客户造假
此外,无牌移民顾问陈田(Tian Gary Chen,译音)被控在New Can Consultants Ltd.工作期间,为客户提供假地址和假电话号码,以便客户实际上在加拿大国外居住,但向当局虚报在加国居住。被告于今年8月29日在二埠省级法庭,被裁定教唆他人作出不实陈述,违反《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的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条件刑期6个月少一天及40小时社会服务。

另一个在New Can Consultants Ltd.、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及ABS Consulting Ltd.工作的无牌移民顾民朱晓本(Xiao Ben Chu,译音),因教唆客户在申请移民时,向当局提供不实资料,包括居住时间,违反《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于今年8月10日在温哥华省级法庭判处有条件刑期12个月。在这12个月里,被告须要遵守多项条件,包括家中软禁、宵禁及40小时社会服务。

还有,被告方车(Che Fang,译音)于今年7月6日在温哥华省级法庭,承认触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被判处罚款5万元。案情透露,被告方车聘请New Can Consultants Ltd.,协助他申请永久居民身分。该公司安排被告虚报是该公司的受薪雇员,每个月收取薪金和报税用的T4,不过被告实际上并非该公司的职员。

逾770客户涉案而丧失身分
截至目前为止,该案已有8个人因涉及案件而被判刑。

其中主脑王洵,被指为约1,600多个客户在更新枫叶卡或入籍时造假,涉及金额超过千万元,同时逃税超过73万元,于2015年10月被省级法院重判入狱7年。

迄今,当中逾770个客户已失去他们的身分或被不予受理,其他个案仍然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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