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市议会周二通过房屋空置税修订报告。
图文:本报记者张文慈
温哥华市议会常务委员会,周三修订并通过改善房屋空置税公平及有效性报告,要求市府考虑建立奖励措施,对提供出租房屋的业主,给予物业税退税优惠,市府职员须在今年秋季前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通过的报告,有关豁免缴交房屋空置税的申请,其中3项获批准的附例变更,将在2019年纳税年度生效,包括业主死亡当年和下一年,可豁免缴交房屋空置税,以符合省政府实施的投机税;房屋转让的豁免,将与物业转让税(Property Transfer Tax,简称PTT)支付证明相关联;出租房屋的豁免,需根据《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提供租约证明,以防止房产虽然声明通过公司出租,但实际是空置情况。
此外,温市议员郑慧兰(Melissa De Genova)提出动议,指有业主为避免缴交房屋空置税,甚至私下订出每月1元的租约,市府未来应设法弥补相关漏洞,要求业主自行申报租金同时,也须提供租金证明。而且,租金最低不得低于露宿者租金补贴,最高不得超过住房收入限额(Housing Income Limits,简称HILs)比率。
空置税维持划一税率
郑慧兰也建议建立奖励措施,向租出物业的业主,提供退税。这项动议最终经表决通过,要求市府职员提交相关评估报告。
温哥华市长甘迺迪(Kennedy Stewart)在会后表示,他早前反对奖励计划,主要考虑《温哥华宪章》(Vancouver Charter)是否能赋予市府给予物业税退税权力,既然议案已获通过,会等待市府提交的报告,再研究计划的可行性。
另一方面,市议会也通过动议,要求市府职员研究省府有关预防洗黑钱活动建议,考虑是否可以运用在温市征收房屋空置税方面。
针对报告建议,未来应考虑对加拿大居民与外国人征收房屋空置税不同税率。甘迺迪周二对此表示,目前对外国人征收不同税率,仅限于省府实施的投机税,尚未考虑适用于温市的房屋空置税,换言之,即是维持划一税率。
按温市对空置房屋的定义,如果一年之内空置时间超过6个月,就要在下一年缴付相当于物业估值1%的房屋空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