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店顾客十几年前在一间大型商店退货时,被指与商店内职员谈话太久,遭另一顾客挥拳袭击。卑诗最高法院裁定,商店毋须为顾客受到其他顾客突然其来、随机和暴力袭击行为负责,也无责任保护顾客,因此被指疏忽的指控不成立。
据Glacier Media报道,事发于2003年,原诉人田中(Musashi James Tanaka)到温哥华一间伦敦药房(London Drugs)退回一件产品时,与该店一个职员倾谈退货一事,被排在后面的两个顾客打断话柄,认为田中与职员谈话花了太长时间,阻碍其他顾客。
当田中表示,不会再阻太多时间,其中一人挑战田中与他打架。田中拒绝,该男子便挥拳击向田中的左眼。
田中在庭上称,被该男子挥拳击中时,眼前一黑,跟着便昏迷不醒,被送往温哥华综合医院救治。
女职员休丘克(Marla Shewchuk)作供称,当时听到田中说「闭嘴」,之后对方便讲了不雅的说话。休丘克于是立即致电给主管,但对方突然向田中挥拳。
女职员无法阻止随机袭击
原诉人以卑诗省《占用者责任法》(Occupiers Liability Act),认为伦敦药房在事件中疏忽,提出索赔。
法官霍斯曼(Karen Horsman)在7月19日判案时称,视频证实了田中与休丘克的供词。
霍斯曼认为,该公司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商店安全,裁定伦敦药房毋须为顾客受到其他顾客的突发、随机和暴力行为负责,由于事出突然,女职员休丘克无法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
伦敦药房无法预测到,有顾客可能成为其他顾客作出无端人身攻击的受害者,所以在《占用者责任法》之下,事件并不足以构成伦敦药房需要负上责任。
事件中另外两个顾客的姓名未有透露。此案裁决于7月31日公布。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