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财产要自保 谨防身边人“经济虐待”

加拿大都市网

■数据显示加国年龄55岁或以上长者受经济虐待的风险正在增加。 星报资料图片

■专家建议长者要学习保护自己,以免毕生积蓄被人骗去。 资料图片

综合报道

 

所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加国年龄55岁或以上长者,遭人以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剥削或挪用积蓄资产的个案却有增加趋势,这类个案被称为“经济虐待”(financial abuse)。有专家指出,这些个案大部分由长者的身边人引起,建议长者要学习保护自己,以免毕生积蓄被人骗去。

多伦多大学人类发展、生命历程和年老学院(Institute for Human Development, Life Course and Aging)主管麦当奴(Lynn McDonald)说,最近在沙省发生的经济虐待个案,案中长者接受臀部手术前,被成年女儿骗去财产,最终沦落至破产:“女儿趁妈妈在医院病重期间,游说妈妈签署各项文件,声称待妈妈出院后会归还。”
麦当奴续说:“但女儿卖掉妈妈的住所业权,并且带走所有值钱的东西,当妈妈出院才惊觉自己只剩下退休金旁身。”麦当奴称,全国有2.6%年龄在55岁以上的长者遭受经济虐待,令经济虐待成为全国第二大虐老问题。麦当奴认为,这类个案大部分都由接近长者的亲人引起,建议长者要学习保护自己。

留意帐单有否异常交易

专门处理虐老个案的多伦多律师沃斯(Laura Watts)说,75%遭到亲人经济虐待的个案,都是由家中“不肖子”所为:“这类人物通常有酗酒问题,或者人生遇到挫折,他们一开始会孤立妈妈或其他长辈,切断他们与其他人的联系。”
之后他们便会向长者施加压力,迫使长者签署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或者将长者资产改放联名户口。沃斯说,很多人都在这种财务安排下受惠,但不代表长者必然要选择一名成年子女作出有关安排:“这个决定涉及很多程序,当然也涉及你未来多达20年至30年的决定。”
沃斯建议长者应当选择一个精打细算,本身又没有财政压力的人处理财产,或者选择一间信托公司提供服务。信托公司可以提供税务准备、投资管理、银行服务等,增加财产安排的安全程度。任何已经委托亲人处理财产的长者,应留意帐单是否有异常交易,这样就可以做到安享晚年。

资料来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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